看了郑州货车司机跳桥的通报,心里有几句话,不吐不快!
第一,年仅31岁,撇下老婆孩子走了,10秒钟就是天人永隔。正常执法行动,既然违法了,就应当配合检查,接受处罚,限载31吨,车货总重109.28吨,严重超限超载且处于停运状态,超限率252.51%,这就是传说中的“百吨王”违法车辆。就算有不得已的苦衷,不愿意车辆被查,为什么还要抱侥幸心理,开着停运的货车,违法超载几十吨上路。
第二,冤枉郑州交警了,也错怪了现场执法人员,这一次是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夜间巡查时发现该货车停在高架桥中间车道,并且有疑似超载现象,上前检查时引发的后续一系列事情。
第三,高架桥上查车是否有必要?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高架上查车一方面会造成交通拥堵,且夜间有一定危险性。另一方面,登记扣分罚款以后,货车还是要从最近出口驶出高架,现在执法都有记录仪,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容不得司机狡辩,等到了宽阔平坦的路面再处理也不迟,何必执着于一定要在高架上“抓现行”。
第四,严重表现超载的“百吨王”车辆上路行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2019年无锡高架桥被超载车辆压翻的教训还历历在目,惨痛的前车之鉴摆在那里,个别驾驶员还是置若罔闻。对它的纵容,就是对其他交通参与者最大的不公平,自身重量大,刹车距离长,视野盲区广,容易侧翻,私家车在这种“庞然大物”面前就像纸糊的一样。
人心都是肉长的,看到家属崩溃坐地大哭,谁的心里都不好受,人死为大,逝者安息,生者警醒。为了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遵纪守法开车,平平安安回家。
今天在国道上遇到一辆大货车以近90迈的速度飞速行驶,夜间,很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