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打假成为一门“生意“,就可能无所不用其极】这时候性质就变了。打假人往往关注的不再只是产品质量本身,而是自身的知名度和流量价值,因为后者比前者更具有生意的价值性。 原本,打假只是一个中介生意,依靠的国家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赔偿条款、在权威机构认证确属质量问题的情况下,通过司法或者消费者协会等机构的协助获得赔偿;但现在打架正迅速变成一种流量生意,既然是流量,就必然追求个人的曝光——这已经和自媒体人没什么分别,只不过他们属于看似义正言辞的“打假”类别——这其实和市场上的测试分别不大。至于打假行为涉及的事实,已经没那么重要。 因此,别把打假人神话、以为他们会关心真正的产品质量问题。为民众谋利益,其实,对他们而言,这就是门生意,既然是生意就可以无所不用其极,因为社会上对他们的惩罚机制不完善,或者对他们所造成的危害——尤其是品牌企业——并不容易了解(即使了解也基本难以产生同情),这会导致更多人铤而走险,企图通过出名实现利益最大化。这是打假生意化的必然逻辑。反职业打假律师 打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