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了个白眼狼?福建,女子得知弟弟没房住,送价值1400万的房子给他,没曾想4年后

爱波尚克 2024-12-10 12:21:12

养了个白眼狼?福建,女子得知弟弟没房住,送价值1400万的房子给他,没曾想4年后弟弟转手卖掉,还起诉姐姐讨要房屋解押款,法院对此判了。   张丹和张浩(均为化名)是一对姐弟,从小到大,姐姐对弟弟疼爱有加。四年前,考虑到弟弟一家居住条件不好,没有房子住。   姐姐和丈夫商量后决定将他们名下一套房子赠予弟弟居住,并写了一份“承诺书”,表示这套房是自己自愿无偿赠与弟弟居住的。   然而当时由于种种原因,姐姐一直没来得及给弟弟办理房产过户及赠与公证的手续,而她不知道的是,正是这一原因,让她看清了弟弟的为人。   随着时间推移,几年时间过去,张浩一家在姐姐的帮衬下,生活状况也有了很大的好转。可这些都是表象,张丹殊不知弟弟因为在外面欠钱的缘故,已经有了卖掉先前那套房的打算。   直到弟弟找上门,多次催姐姐尽快还完银行抵押的贷款,并几次提起想要注销抵押登记的事情,张丹这才发现了一些眉目。   面对姐姐模棱两可的回答,甚至是直接拒绝,张浩心里感到十分沮丧,觉得姐姐对他已经没那么重视了,丝毫不体谅他的困境。   在一次激烈的争吵中,张浩情绪有些激动,将心里话说了出来:“你们既然答应把房子给我,也是我的亲人,就应该配合我解决问题!”   姐姐听后,心里五味杂陈地回应道:“房子还没正式过户给你,我们有我们的考虑。”也正是这次争执,让姐弟心里产生了隔阂。   张丹认为,自己从小到大,有什么好东西都想着弟弟,给他操办各种事情,可谓是操碎了心,如今却被弟弟如此对待,关系将至到了冰点。   面对如此局面,张浩也顾不得其他,决定采取行动,在未经姐姐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以姐姐的名义将房子给卖了,对方答应拿出1400万元买下这套房子,并签订了《房屋买卖交易合同》。   然而根据合同内容,张浩手里到头来只拿了40万,其余的不是用于解除房产抵押登记,就是打到了姐姐名下的账户。   当张浩拿着林某支付的第一笔款项去找姐姐办理解押时,姐姐惊讶地发现自己的房子已经被卖了。   她认为弟弟已经失去了理智,愤怒地质问他:“你怎么能背着我卖房?”   张浩解释说:“你一直不帮我,我不卖房还能怎么办!。”   几次被拒后,张浩一纸诉状将姐姐和姐夫告上法院,要求确认1400万元的购房款归自己所有,并要求姐姐清偿房产的解押款570万元,还应协助支取打到张丹银行卡的790万元。   那么,从法律角度上讲,该如何看待此事?   尽管张丹出于对弟弟的关爱,承诺将房子无偿赠予张浩居住,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正式的过户手续,这使得房产的所有权并未发生实际转移。   根据中国的物权法和合同法,不动产的转让需要通过登记才能生效。因此,即便有书面的“承诺书”,只要没有完成法定的变更登记,房产仍属于张丹名下。   张浩在未获得姐姐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以姐姐的名义出售房产,这种行为构成了无权代理。   在民法上,无权代理的行为如果没有得到被代理人的事后追认,则该行为是无效的。   这意味着张浩与买方签订的《房屋买卖交易合同》可能因缺乏有效的授权而无法产生预期的法律效果。   当张浩要求姐姐清偿房产解押款,并试图获取卖房所得款项时,他实际上是在主张一个尚未成立的权利。   相反,张丹有权要求张浩停止侵害,并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赔偿因非法处分房产造成的损失。   法院调查发现,虽然张丹曾承诺赠与房产,但房屋产权始终未转移变更至张浩名下。根据《民法典》第658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鉴于此,法院最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张浩的所有诉讼请求。   看得出来,这个姐姐是都想通过适当帮扶把弟弟引上路,这样的付出才显得珍贵和值得。   怎料弟弟不能理会姐姐的苦心,把软饭硬是吃得理直气壮,不顾亲情的索要更是惹怒了姐姐,之后的撤销赠予只是失望和寒心以的应有之举。   (来源:红星新闻;2024年11月21日关于《姐姐送房给弟弟住被1400万卖掉,还被其起诉讨要房屋解押款!法院:驳回诉讼》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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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阿拉斯加的风暴

阿拉斯加的风暴

7
2024-12-10 12:48

这是烂泥扶不上墙????

用户18xxx34

用户18xxx34

1
2024-12-10 12:43

这辈子和下辈子都做不了姐弟了。

爱波尚克

爱波尚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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