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则新闻,小区公告栏内:大型犬只远离幼儿,否则乱刀砍死。律师评论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实话实说,这个公告确实有点偏激,但律师的评论是否公正也值得讨论。大型犬只确实是主人的财产。但其是畜牲,具有不稳定性,不可控性,极强的攻击性。对幼儿来说是潜在的巨大威胁,是否涉嫌危害幼儿人身安全呢? 一个大型犬只,别说是幼儿,就是赤手空拳的成年人面对发疯的大型犬只都不一定制服的了。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大型犬只小区内禁养,或者是远离人群,比如说你要带着大型犬只下楼,那请你走步梯,不要进电梯。 不要说你家狗多温顺,畜牲都是有野性的,温顺只是没刺激到它,刺激到它发疯了连自己主人都咬。 最后客观评价,宠物圈养确实有规范,一旦妨碍到他人,必须尽快解决。大家怎么看呢?
看到一则新闻,小区公告栏内:大型犬只远离幼儿,否则乱刀砍死。律师评论涉嫌侵犯他人
悠悠万事
2024-12-11 12: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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