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兴,男子在上班时间,睡觉了一个小时,公司以这个为由将他开除,男子不服气,他

鲨娱崽崽 2024-12-12 09:15:24

江苏泰兴,男子在上班时间,睡觉了一个小时,公司以这个为由将他开除,男子不服气,他是20年的老员工了,怎么可以随便一个理由,就把他扫地出门,公司却说对上班睡觉等零容忍。男子气得将公司告上法院,法院是这样判的。

(案例来源:泰兴市人民法院)

张兴在工作期间,迷迷糊糊中就眯了一下,没想到,这一睡,就睡了差不多一小时。他赶紧伸了个懒腰,准备把精力放在工作上。

他在一家化工厂上班,已经有20年,算是老员工了,由于工作能力出众,还多次被评为优秀员工。他很满意现在的工作状态,不出意外的话,他会干到自己退休的那一天。

谁知,就在他刚打开电脑,人事部却到访,让他去办公室一趟。

张兴觉得奇怪,一般人事部不会无事登三宝殿的,除非是考勤出了问题,他准备过去一探究竟。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人事部强调他在上班时间睡觉一个小时,已经违反了公司的《员工手册》规定,公司对上班睡觉、打游戏等是零容忍的态度的。

因为是化工公司,对员工上班的要求很苛刻,只要是员工违反了,不管是高管,还是后勤部门直接开除的方式,解除员工和公司的劳动关系,重点是没有相应的赔偿金。

张兴当场僵化了,难以置信听到这个事实,他上了20多年的班,还是优秀员工,就因为一次偶然的睡觉,就被公司扫地出门了,他颜面何在?他就那么眯了一会,就这样残忍地开除他。他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张兴在人事部的办公室里,一直为自己打抱不平,自己就犯了一点小错,又没有造成公司很大的经济损失,也没有造成很大的影响,也只是初犯,又不是经常睡觉,至于要将他开除吗?他语气很不满,也很冤枉

但人事两手一摊,用一副无奈的表情告诉他,自己只是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办事,合情合理。

张兴心有不甘,自己在公司任劳任怨干了20年呀,就这么被一个轻微的行为给开除了。为什么要如此大动干戈呢,全完可以采用口头警告的方式呀,要么调岗、降职、罚款。他都能接受。为什么公司要简单粗暴的方式开除员工呢。

可是不管张兴有诸多不满,公司还是跟他解聘了劳动合同关系,公司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而且还不给他赔偿金,这又是错上加错,张兴越想越气,自己的劳动合法权益要自己去争取。于是将公司告上法院,为自己讨个说法。

那么,从法律角度看,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张兴陈述理由:

其一,他在岗睡觉一小时,顶多只是违纪,公司却以这个为由将他解除劳动合同,有些过分。

其二,他在公司干了20年,解除劳动合同却不给赔偿金,公司的做法都是违法的。他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张兴表示,由于公司在本案中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应按照法律规定向他支付赔偿金。希望法院支持他的诉求。

2、法院做了公正的判决。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该条款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其中包括“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然而,对于何为“严重”,需要综合考虑违纪行为的动机、次数、后果、影响、损失等多个方面。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兴确实存在违纪行为,但睡岗一个小时,并未给公司造成极坏影响和重大损失。且其行为具有偶发性,因此不宜认定为“严重”。

加上张某入职公司20年,还是优秀员工,公司仅仅一个违反公司规定就开除员工,不合理也不合法。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解除与张兴劳动合法违法,还要想张兴支付赔偿金35万余元。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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