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首例!判了!

一姐无锡大小事 2024-12-13 15:50:23
同一场所,有的出租车忙个不停,有的车却半天接不到一单,这样的投诉引发了平台的警觉。报警后,一个专门面向出租车司机兜售“抢单”软件的团伙浮出水面。近日,梁溪法院宣判了一起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案件,系全市首例出租车“抢单”作弊器案。 杨某系一名网约车司机,其经常在无锡机场附近接送客。2023年7月,杨某发现自己接连几天都要等很长时间才能接到一单,但奇怪的是,有些刚开过来的出租车刚送完客,立马就有新的乘客上车,简直“无缝衔接”。经观察,“生意火爆”的出租车总是那么几辆,杨某随即向平台进行了投诉。 与此同时,网约车平台的工作人员也发现了一些“异常”:一段时间内,机场区域运行车辆的停车、接单顺序非常混乱,有的司机等待半天接不到单,有的则“一单接一单”,忙个不停。结合有司机投诉,有人在圈内兜售一款名叫“霸主”的“抢单”程序软件的相关情况,网约车平台立即报警。 经查,多名出租车司机曾向庞某购买过“抢单”软件。庞某到案后交代,其和吴某(另案处理)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相继合作开发出“霸主”“神魔”的出租车订单抢单程序。庞某负责销售,吴某负责程序开发、更新及维护。庞某主要通过口耳相传方式,在网约车车主,特别是出租车司机中流传,销售的相关程序适用于手机端的两个打车平台应用程序。出租车司机在安装运行后,可根据自身需求,预设订单距离、司乘距离等参数,当平台派发的用车订单符合“预设参数”条件时,即可优先获取该订单。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7月到10月间,庞某向20余人销售了“抢单”程序,违法所得59万元,所得利益根据与吴某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庞某和吴某开发并对外销售的“抢单”程序分别对案涉两个打车平台应用软件进行了修改,并注入了外部链接库。 法院认为,被告人庞某伙同他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庞某曾因犯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又犯本罪,构成累犯,从重处罚。归案后,庞某主动退还违法所得15万元。 最后,法院判处被告人庞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10万元,并收缴违法所得。 来源: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租车 抢单 无锡 网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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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2-13 21:33

    把好好的人才给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