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句法律从业者可能不爱听的,现在诈骗行为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的原因就是你们不作为导致的。 让我们看看,这最近几年性质上明明属于诈骗行径,却被法律轻判和纵容的三大经典案例: 一、老人碰瓷行为。无论是老人主动去碰瓷,还是被救后冤枉见义勇为者的行为,没有受到法律应该的制裁,这是一种对这种行为的纵容,这才使碰瓷屡禁不止,也直接导致人们不再敢帮扶老人。 二、女子借结婚,骗取彩礼,离婚拒不退还。这种行为在性质上已经属于诈骗了,但多数案例在判罚的时候都是对骗得彩礼的女方选择轻判,这是对男方的极不公平。这也直接导致了一些例如男方拿不到彩礼选择杀害女方一家的恶性事件。这能怪男方吗?对于男方来说,这可能是借的,没讨到媳妇不说,还欠了一屁股债,这对一些贫困家庭来说是无法接受的。是法律判罚对女方的偏爱导致了这些行为的不断发生。 三、股市里面,一些人做公司上市就是为了套现,套完出国走人的行为,把留下一地鸡毛给投资的散户朋友,让散户损失巨大。对这类人的惩罚往往远远小于他们套现所得。就是这种轻判导致了散户朋友一次又一次被一些上市公司欺骗。而且有些公司破产之后,同一批人又重新办新公司,同样的套路换个公司名字再来一次。 如果一些法律条规不能起到劝人向善的作用,相反能助长违法侵害人民生命财产的反作用力。那这种法就应该被定义为恶法,是应该坚决进行修改的。 对此,广大的同胞们,你们怎么看?还有哪些类似的事情,可以在评论区里说出来大家一起探讨。 法律帮助过你吗 法律知识分享? 这判决太对了 请法律出手 究竟该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