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年中俄《瑷珲条约》咸丰八年(1858年)四月十六日清政府与穆拉...

素商以史为鉴 2024-12-16 04:39:50
1858年中俄《瑷珲条约》咸丰八年(1858年)四月十六日清政府与穆拉维约夫签订了不平等的《瑗珲条约》。共三条,主要内容为: 1.俄国割去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六十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精奇里江以南至害尔莫勒津屯地区(后称江江六十四屯),仍准原住之中国民人“各在所住屯中永远居住”,由中国官员管辖,俄国人不得侵犯; 2.将乌苏里江以东的中国领土划为中俄“共管”; 3.黑龙江、乌苏里江只准中、俄两国船只航行。 由于《瑗珲条约》使中国主权和领土蒙受重大损失,清政府拒绝批准,直至咸丰十年中俄《北京条约》订立时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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