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感染HPV近期,一起未成年人疑似遭受性侵事件引发关注。山东泰安一个12

浦泽聊趣事 2024-12-16 15:45:46

12岁感染HPV 近期,一起未成年人疑似遭受性侵事件引发关注。山东泰安一个 12 岁的女孩半年前就因妇科疾病就医,这个月再次就医,发现 HPV 阳性,已有半年的性生活史,没有上学,12 岁还是幼女,法律规定:与不满14岁女性发生关系,不论自愿与否都是强奸。这点常识,医院不可能不懂。

家长因考虑孩子隐私和承受能力未报警,但这种做法实则不妥,若真为孩子着想,应第一时间借助法律维护其权益,而非让孩子独自承受痛苦。

在此事件中,涉事医院明知未成年人可能遭受不法侵害,却未履行强制报告制度规定的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的法定责任,属于严重渎职与不作为。即便家长存在问题,也不能成为医院不报的理由。值得庆幸的是,一名女医生出于正义向上反映,却遭反问质疑。医院之所以不报警,只有一个原因,就是不想“多管闲事”。

此事件中,家长的监护责任缺失,医院的法定责任未履行,均应受到指责。有关部门亟需介入调查,一方面严惩性侵幼女的犯罪分子,另一方面追究家长和医院的责任,坚决将强制报告制度贯彻到底,避免类似“想报就报、不报就不报”的情况再次发生,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我们这里的妇幼医院如发现14以下女孩子受到侵犯、发现妊娠等情况,医院HIS系统嵌入一键强制上报,保护孩子隐私同时,公安检察院马上介入。这是法律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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