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单身的大爷,和50岁漂亮大妈谈起了恋爱,希望能和她结婚。然而,两人因为性格

博仑有意思 2024-12-19 02:43:59

上海,单身的大爷,和50岁漂亮大妈谈起了恋爱,希望能和她结婚。然而,两人因为性格不合,时常吵得不可开交,大妈始终不愿领证。一年之后,大爷房子拆迁,获赔270万。随后,两人顺利领证结为夫妻。大爷为表诚意,给大妈转账141万元。大妈很快花47万回老家买了房,房子是登记在两人名下。未曾想,结婚刚满两个月,两人就闹掰了,大爷起诉大妈返还141万元。最终,法院做出这样的判决。 (信息来源:鲁中晨报) 吴秀琴(化名)火冒三丈,叫嚷着:“这日子没法过了,我一刻都不想待了!” 面对吴秀琴,钱大爷(化名)既无奈又很恼火,认为她根本就没打算跟自己好好过日子。 于是,钱大爷脱口而出:“过不下去就离,谁不离谁是孙子!” 吴秀琴没想到钱大爷会这么说,更加怒不可遏,坚定地表示这婚非离不可。 两人就这样大吵大闹,最终真的去办理了离婚手续,他们的婚姻仅仅维持了 3 个月。 回想起这段婚姻,钱大爷悔恨交加。 原来,在 2021 年的某个下午,钱大爷去棋牌室玩乐,在那里结识了容貌出众、举止优雅的吴秀琴。 钱大爷对吴秀琴一见钟情,在之后相处的几天里,更是喜爱有加。 随后,钱大爷便积极地向吴秀琴示好。 吴秀琴是外地人,一直渴望能在上海有个安身之所,她对钱大爷并不反感。 一段时间后,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钱大爷是抱着结婚的目的与吴秀琴谈恋爱的。 但两人存在年龄差距,想法和三观都不太一致,经常会因为一些琐碎之事争吵不休。 所以,结婚领证的事就一直被延误。 时间来到 2022 年 6 月,钱大爷有一处房子拆迁,得到了 270 万元的补偿。 吴秀琴觉得钱大爷的生活更有保障了,决定与他好好相处。 吴秀琴跟钱大爷提议回她的老家重庆养老,称老家气候宜人,而且那里是她的根。 钱大爷心想:自己反正就是个单身老头,在哪里生活都无所谓,只要能和吴秀琴在一起,去哪儿都行。 最终,两人决定回重庆买房,并在此定居。 不久,钱大爷和吴秀琴领了结婚证。 钱大爷拿到结婚证后,为表真心,当场给吴秀琴转了 141 万元。 吴秀琴拿到钱后,在朋友的推荐下买了一套 47 万元的房子,房子登记在两人名下。 吴秀琴手里剩下的 75 万元,钱大爷打算写赠与协议送给她。 本以为有了房子,也领了结婚证,就能好好过日子,白头偕老。 可没想到,吴秀琴和钱大爷结婚后依旧争吵不断,经常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得面红耳赤。 钱大爷感到无比无奈,似乎自己做什么吴秀琴都不满意,甚至觉得自己连呼吸都是错的。 2023 年 3 月,两人再次爆发争吵,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这段婚姻只维持了三个月,还搭进去 141 万元,钱大爷越想越觉得自己吃亏,便向吴秀琴提出让她返还 141 万元。 可吴秀琴只还给钱大爷 10 万元,就不再还钱了。 多次沟通无果,钱大爷一气之下将吴秀琴告上法庭,要求她返还 141 万元。 那么,这笔钱到底能不能要回来呢?咱们从法律角度分析一下。 1、关于彩礼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民法典》第 1042 条的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这意味着彩礼的给付应当在合理范围内,不能借婚姻之名索要高额财物。 在这个案子中,141 万元是钱大爷和吴秀琴结婚后,他自愿给付的彩礼,但是两人的婚姻只持续了近 3 个月。 至于能否退还,请看下面的分析。 2、彩礼钱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退还,具体规定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 10 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①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②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③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④已登记结婚但尚未共同生活的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⑤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3、彩礼纠纷的处理原则: 尊重本地习俗:在处理彩礼纠纷时,应当尊重当地的习俗和传统。 维护无过失方权益:在处理彩礼纠纷时,要确保公平,维护无过失方的权益。 4、法院最终如何判决?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钱大爷转账的 141 万余元属于彩礼而非赠与,扣除购房的 47 万余元和吴秀琴已经返还的 10 万元,剩下 83 万余元。 综合考虑两人共同生活的支出等相关因素,判决吴秀琴返还 75 万元,并协助将婚房变更为钱大爷个人所有。 双方均服从判决,没有上诉。 对此,大家怎么看?

0 阅读: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