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女童染HPV:背后的沉重警示》 在医院的日常诊疗中,发生了一件令

爱玩的说社会 2024-12-19 08:17:30

《12 岁女童染 HPV:背后的沉重警示》 在医院的日常诊疗中,发生了一件令人揪心不已的事情。前几日,一位女医生在自己就职的医院里,遇见了一位特殊的小患者。那是一个年仅 12 岁的小女孩,因下腹持续坠痛前来求医。经过详细诊断,小女孩患上了盆腔炎,并且令人震惊的是,她还感染了 HPV(人乳头瘤病毒),不得不接受住院治疗。 这样的病症虽说并非极其罕见,可放在一个 12 岁孩子身上,却是极不正常的。更让人瞠目结舌的是,进一步了解后发现,这个小女孩居然已有近半年的性生活史!女医生瞬间意识到,小女孩很可能遭受了不法侵害,于是急忙向医务部报告这一情况。 然而,医务部的回应却让女医生大感意外,他们反问:“你怎么知道她被侵害了呢?”言外之意,似乎是在暗示女医生不要多管闲事。但这位女医生深知此事绝非寻常,这绝不是所谓的行为自由可以解释的,这分明就是针对未成年人的严重犯罪! 女医生没有因此而放弃,她先是尝试向当地妇联反映情况,随后又借助网络渠道寻求帮助。可没想到,院方却开始极力捂盖子,阻止女医生继续发声。在巨大的压力之下,女医生无奈只能注销自己的微博,而医院甚至还找到了转发此事的博主,要求撤稿。 幸运的是,这件事最终还是发酵开来,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12 月 16 日,新泰当地迅速成立了事件调查组,并发布了通告。原来,患病的小女孩在今年 5 月于网络结识了“男友”李某某,随后便与其发生了关系。如今,李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责任人也在接受调查。患者仍在持续接受治疗与心理疏导,鉴于其未成年,更多个人隐私信息将不予披露。 此事虽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但网友们也从中发现了诸多严重问题,给大家敲响了沉重的警钟。 先来说说医院的做法,这遭到了网友们的强烈质疑。依据我国刑法规定,14 周岁以下的女性根本不具备性同意行为能力。也就是说,哪怕 12 岁的小女孩表示同意,任何与她发生性行为的人都构成性侵,这是严重的犯罪行为。而且,我国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设有强制报告制度,像医院这类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组织及从业人员,一旦在工作中发现相关情况,必须保存资料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然而,院方明知女孩未满 14 岁且有性生活史,却以“不能确定性侵”为由不予理睬,这不仅是法盲之举,更是严重的失职甚至犯罪行为。 更为离谱的是,早在今年 6 月,女孩就在这家医院因妇科疾病就诊过。按照时间推算,那时她与“男友”李某某才刚认识不久。整整半年时间,医院居然毫无报警行动,等到有人站出来上报时,还千方百计地捂嘴。从医院涉事人员的角度分析,他们或许有着一套自私自利的歪理。他们可能觉得,一旦上报,自己就要增加工作量,还得对接相关部门;媒体跟进报道的话,医院可能会面临难以预测的舆论压力;而且家长要是知道是医院上报的,说不定还会来找医院的麻烦。于是,他们抱着侥幸心理,选择什么都不做,妄图以此免责。 这一次,幸亏有充满正义感之人的不懈努力,才让事情得以处理。但人们不禁要问,是否还有其他类似事件被悄然压下了呢?真心希望此次事件能为强制报告制度的切实落实敲响一记响亮的警钟。 女孩父母的做法也让网友们唏嘘不已。他们或许是考虑到孩子年纪尚小,又或许是顾及“家丑不外扬”,担心事件曝光会给孩子带来心理压力,所以选择悄悄带孩子就医,而没有及时报告和求助。家长的这种心态虽能被部分理解,但他们的做法无疑存在诸多问题。就像前面提到的,从 6 月女孩首次就医到现在,作为监护人,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不仅没能阻止侵害的继续,反而致使情况愈发严重。一些情绪激动的网友甚至直言:很难说这样的父母究竟是真的为孩子着想,还是仅仅为了维护自己在外界的所谓“脸面”。 此外,在家庭层面,性教育严重缺失的问题也暴露无遗。女孩的父母对此恐怕难辞其咎。 除了医院和家长,女孩感染的 HPV 也备受网友关注,媒体报道时也多以此为关键词。不过,个别无良或无知的报道却将这种病毒渲染得极为恐怖,这是不恰当的。从医学专业角度来看,HPV 病毒不应被如此妖魔化。HPV 病毒有数十种不同分型,其中一部分会引发疣体感染,例如俗称的“菜花”;还有一部分高危分型在持续感染后可能诱发宫颈癌变。但同时,大部分的 HPV 感染并无明显症状,并且会在感染后的 1 至 2 年内自行消退。相关统计数据表明,女性或男性一生中感染 HPV 的概率颇高,而其中大部分人在转阴后并不会对健康产生影响。 当然,这绝非意味着 HPV 感染可以被忽视。人们依旧需要及时接种 HPV 疫苗,避免危险性行为,定期接受相关检查并增强自身免疫力,以此远离病毒的侵扰。所以,一旦发现 HPV 感染,也无需过度恐慌,只要及时前往正规医院就诊,都能得到有效的治疗。自从有了这怪病 这病还能好吗? 她的子宫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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