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子给4S店交了50000元定金订了一台宝马,结果交完钱后忘记了。8年后女子想起此事,店家直拍大腿:你咋才来呀,8年了,车都换了好几代了!
(案例来源:小莉帮忙)
彭女士身为一介女流,却有着超前的眼力和敏锐的洞察力,年纪轻轻就积累了一大笔财富,成为了一位人人羡慕的女强人。
手里有钱后,彭女士并没有止步,而是又进行了其他项目的投资,想要让自己的财富再突破一个层级。
投资后,彭女士的手里还有一笔钱,因为一时半会没有好项目,彭女士就决定给自己换一台车。
彭女士看来看去,最后看上了一辆白色的宝马,但是这款车没有现车,需要从其他地方调过来。
彭女士先入为主喜欢上了这一台,其他的都不入眼了,于是,她就交了5万定金预订了一台。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彭女士一个老手竟然失手了,刚订完车一星期,彭女士的投资出问题了,资金一时周转不过来,彭女士陷入了资金链断裂带来的一系列混乱中。
自然而然的,车子提不成了,彭女士因为一直忙于这些乱七八糟的事,也就把这件事忘记了。
因为这次投资失败,彭女士的事业陷入了低谷,从此一蹶不振。一直过了好几年,她才从低谷中渐渐爬了起来,然后抓住机会一飞冲天,彭女士再次站起来了。
这次赚到钱后,彭女士非常谨慎,对于投资也会更加仔细审查,渐渐的,资金越积累越多,手里的财富更是超过了此前。
也正是这个时候,彭女士突然想起来,自己8年前还交了5万块钱定金买车,当年因为一系列事情,竟然把这件事忘记了。
因为事情过去太久,彭女士找了调解员,想要让她和自己一起去订车的那家店,看看8年前交的定金怎么处理。
彭女士说:“8年了,我突然想起来了,我交了5万块钱定金,我的车还没有提,而且现在我有钱了,我想去提车。”
在调解员的陪同下,彭女士再次踏入了8年前那家店,好在店里有记录,店员也查到8年前彭女士交了5万定金没提车这件事。
可是,按照当初双方签订的合同,彭女士应该在31天之内付清车款,现在已经过去8年了,彭女士已经违约。
而且按照他们的约定,彭女士每延迟一天提车,就会按照全车款的万分之五扣除违约金,她交的5万定金也早就扣完了。
彭女士交5万定金买车,结果一忘就是8年,这些钱她是否还有机会要回呢?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从这个角度来看,彭女士与4S店之间达成了预订协议,并支付了5万元定金,彭女士交付定金的行为使得定金合同生效。
彭女士和4S店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彭女士应在31天之内付清车款提车,但彭女士由于资金链断裂,未能按时履行这一义务,这构成了违约。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既然彭女士未能按时付清车款,也没能按照约定提车,那这个定金就无法退还了。
不过,在调解员的协调下,4S店表示可以放宽条件,只要彭女士在2周内来提车,那5万元定金仍有效。但如果2周内没有提车,那定金就只能没收了。
有网友认为:4S店也有责任,都8年了难道没人提醒吗?
还有网友表示:4S店的做法十分人道,其实他们可以直接没收了定金,但还是同意了让彭女士提车。
对此,您怎么看?
感觉4S店是故意不提醒,等着客户违约,好收违约金。
呵呵,这个人买得起宝马。就买不起电话吗?
什么忘了 不说破产了吗!买不起了 这会又有钱了 才去问问还能给不
讨厌宝马
卖一台车赚二十万,定金才五万,傻子都知道怎选择
真会编
有钱人的世界就是嗨
宝马车的4S店具然没有人提醒 说明这个故事不是事故 是AI编辑文章
吃饱撑死我了吧没事干天天发这些无聊的东西
巴依尔农机厂
有钱人的生活,与想法,老百姓不懂
难道商家车到了不通知顾客提吗?!
这个就想赚押金
很好
编吧
什么稀奇古怪的事都能编得出来,交了定金后车到店4S没打过电话联系买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