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一男子发现自己银行卡内凭空消失了2万多元,赶紧到银行查看情况,发现在半年内,这张银行卡多次在购物平台上消费过,男子不淡定了,与购物平台客服取得联系,得知这张银行卡与某账号进行了绑定,并且对方正是男子的前女友。随后,男子与前女友取得了联系,并要求对方还钱,可前女友以各种理由推托,迟迟不肯还钱。男子一气之下,将前女友告上法庭,结果,前女友悲剧了。
(案例来源:大象新闻)
姜文乐自从结束了上段感情后,就一心扑在了工作上了,他认为男子应该以事业为重,于是像拼命三郎一样努力工作,并攒下了一笔存款。
姜文乐有了这笔存款,人都变得有底气了,心情也大好。
然而,接下来却发生了这样一件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
一日,他闲来无事,查了一下自己的银行卡,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银行卡上居然少了2万多元钱。
姜文乐脑袋“嗡”的一下,第一反应就是银行卡被盗了,他火速来到银行,让柜员帮忙查看情况。
柜员在电脑上一番操作后,调出了银行卡的流水,柜员告诉姜文乐,这张银行卡在在半年内,曾在多个购物平台消费过。
姜文乐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自己确实也偶尔在网上消费过,但用的不是这张银行卡啊!并且,自己只是买点杂七杂八的日用品,何时消费过2万多啊?
柜员让姜文乐不要着急,并告诉他可以与购物平台取得联系,让他们帮忙查情况。
冷静下来的姜文乐,赶紧与购物平台客服取得了联系,提供了自己的账户信息和交易记录。
客服在深入了解姜文乐的情况后,主动表示愿意提供帮助,他们经过一番细致的查询,最终发现姜文乐的银行卡与某一的账号进行了绑定。
姜文乐得知这一情况后,陷入了深深的思考,努力回忆这个账号的来龙去脉。
他仔细回想自己过去的交易记录,试图找到任何与该账号有关联的线索,但一时间却毫无头绪。
就在姜文乐感到困惑不已时,客服人员进一步提供了关键信息:这个神秘账号的注册信息,是一个叫徐娜的人。
姜文乐恍然大悟,徐娜是他的前女友,他们已经分手2年多了,并且他们分手时已经解绑了,怎么又绑在了一起?
姜文乐认为只有找到徐娜才能找到答案。随后,姜文乐通过他和徐娜的共同朋友,联系上了徐娜。
徐娜得知姜文乐找自己的目的后,还振振有词的说:你的银行卡钱没了,关我什么事,分手时就解绑了,你又不是不知道!
姜文乐没想到昔日喜欢的人,再见竟是这般嘴脸,他表示网络客服已经核实了,就是你的账号绑定了我的银行卡,并进行消费。
徐娜不好再辩驳什么,赶紧道歉,并表示会尽快还钱。
姜文乐也不好再说什么,决定宽限她几日,让她筹钱。
可是姜文乐左等右等,不见徐娜主动还钱,于是,姜文乐再次联系徐娜,徐娜说得可怜兮兮的,表示正在筹钱,让姜文乐再宽限他些时日。
毕竟是曾经的恋人,姜文乐不想做得太绝,决定继续等,可这一等,半年又过去了,起初打电话,徐娜还接,后来,电话也不接,信息也不回。
姜文乐怒了,直接报了警,结果,徐娜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1、徐娜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徐娜认为她和姜文乐曾经是恋人关系,她用了你前男友的钱,大不了前男友知道后,把钱还回去,顶多是经济纠纷,就算姜文乐报案了,她也未害怕,以为顶多也就是触犯了《治安管理条例》,接受罚款等处罚。
2、姜文乐认为自己已经仁至义尽,等了半年的时间,徐娜还不还钱,最后,甚至连电话都不接了。
《民法典》中的诚信原则条款第7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姜文乐表示这2万多元也是自己辛辛苦苦赚的,徐娜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她的账号重新绑定了自己的银行卡上,这是盗窃行为,自己念在昔日感情上,不想追究她法律责任,想着只要她把钱还了,这件事就算过去了。
可是徐娜一拖再拖,不讲诚信,或许,从一开始,她就不打算还钱,自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3、法院审理后认为:
《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徐娜利用自己的APP账号重新绑定了姜文乐的银行卡,并在他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消费方式窃取了卡内钱款人民币2万余元,她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因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最终,法院判决徐娜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行1年,并处罚金6000元。
(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