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一男子逛商场,看到一茅台店承诺假一赔百,于是他花费14.16万元,买了120瓶茅台酒,事后怀疑像假酒,于是男子将茅台送到了市监局,可谁知检验后,竟发现这120瓶茅台都是假的!男子一怒之下,将商场告上法庭索赔1416万!案子经过两审,法院判决出人意料! 麻烦看官老爷们阅读时点赞关注一下,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谢谢支持! “全场茅台酒,假一赔百!”走进某大型商场,映入眼帘的是铺天盖地的促销广告,这种看似大胆的质量承诺,无疑让人眼前一亮,谁不想买到物美价廉的好酒呢?更何况,还有“假一赔百"的保证,仿佛已经钻到了商家的“空子”。 然而当你兴冲冲地抱着酒坛子离开时,可曾想过,这一切会不会太美好得不真实? 郭先生是位事业有成的商人,经常在应酬场合馈赠名酒,那天,他在商场看到“假一赔百"的广告牌后,心中窃喜不已,凭他多年的品鉴经验,商场里的茅台酒,无论包装还是酒质,都透着一股子“山寨”气息。 见好就收的郭先生当即决定,大举购入这批问题酒, 再去检验机构做个鉴定,届时拿着报告找商家兑现承诺,自己买酒不仅白捡了便宜,还能大赚一笔,岂不美哉?想到这里,他当即花重金买下120瓶,总价14.16万元。 然而,事情并不像郭先生设想的那般顺利,当他拿着鉴定书气势汹汹找到商家,要求“假一赔百"时,商家却是不慌不忙,稳如泰山,“我们从没说过酒有问题啊,你说是假的,我们可不认账,"面对商家的百般抵赖,郭先生感到一股邪火直冲天灵盖,“你们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竟敢如此欺诈消费者,真当大家都是‘唐僧肉'啊?” 无奈之下,郭先生选择把商家告上法庭,庭审现场,双方唇枪舌战,各执一词,原告席上,郭先生据理力争:“商家承诺有假必赔,如今铁证如山,岂能说话不算话?”被告席上,商家则冷嘲热讽:“所谓‘假一赔百',充其量就是一句广告用语,哪是什么合同承诺?再说,谁知道你是不是个职业碰瓷的主儿,存心来讹诈我们?" 法庭上,是非曲直依然难辨,支持郭先生的人认为,商家做出承诺在先,如今欺诈事实确凿,就该用重典惩治其欺诈行为,而同情商家的人则认为,郭先生买酒的行为明显“居心叵测”,分明是在钻“假一赔百"的法律空子,属于恶意索赔。 面对商家的百般抵赖,郭先生的律师团队显得更加淡定从容,他们逐一列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中的相关条款,阐明法理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存在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 而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仍销售的,消费者还可以要求十倍赔偿,贵方无法提供涉案酒品的合法进货来源,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显而易见,郭先生无论是基于维护自身权益,还是出于公共利益和舆论监督,都完全正当合法,请法庭秉公裁决,以儆效尤!" 然而当一审法院宣判时,郭先生的心凉了半截,法官认为,尽管商家行为确实欠妥,但考虑到“假一赔百"并非正式合同承诺,强令其百倍赔偿有失公允,最终,法院判决商家退还购酒款并给予三倍赔偿,总计42.48万元。 郭先生对此判决不服,随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慎重考量,认定在本案中,商家涉嫌销售不合格食品,其行为已经超出了一般经济纠纷的范畴,理应承担更大的法律责任,据此,二审法院改判商家按十倍标准进行赔偿,总计141.6万元。 至此这起轰动一时的“假一赔百"案尘埃落定,它给广大消费者上了生动的一课:面对商家的天花乱坠,切忌轻易动心。 所谓“天上掉馅饼”,往往暗藏玄机,当你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沉着冷静,及时取证,勇敢维权,同时也要理性看待“假一赔百"式的宣传,避免给自己埋下法律隐患。 信源:南京中院 文章中人物皆为化名
商业行为作出了承诺就必须履行!不然都可以随便欺诈了?不要诚信了?作出了承诺了就相当于口头上合同协议了。也必须履行责任。这种明目张胆的欺诈行为最不能容忍!就得赔偿100倍!商业最要讲究诚信!
最正义的判罚是假一赔三,还该有惩罚性罚款,但要从他第一笔销单开始,不能因为别人没有起诉就不罚
为什么中国的假货横行,因为有利可图,还什么知假买假,恶意买假,你不卖假就行了。
一审就是纵容售假,
怎么茅台集团不来起诉这个商家?
赔偿了,就可以不管他售假了吗
只有鼓励知假买假、假一罚10,才能够令商家有所忌惮,才有可能保证食品安全。
按百倍赔,让卖假酒的赔的倾家荡产,它不知已骗了多少人了!
食品依法确实是十倍赔偿。
这种恶意我喜欢!!!
“假一赔百”应当视作合同的附件,按合同判罚方为正当。
无奸不商,此语不无道理
为何不判假一赔百?
不伤人怎么称得起商家。
知假卖假,进假货谋取爆利,这种商家就应该倒闭
那就是虚假广告咯。
第一判法官赔三他是不是失职不配做法官让他下岗
这不涉嫌违反刑法吗?起码是非法经营罪!
瓶子几块钱,酒水几块钱,剩下的个个环节回扣,暴利。十倍都少,为什么食品不安全,罚的太少,直接百倍,一把梭哈,就完事了
假货多,伪劣食品多是有原因的,不严格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商家良心会越来越黑,伤害的是广大消费者。
不光是陪顾客10倍金额,还要有惩罚性的罚款,如果是明知是假还销售的,应该罚得他破产……
打假代表正义。
假货横行就是惩罚力度不够,抓住假货罚到破产,哪还有假货
妥妥的黑假刑案就和谐成赔三个
二审判的不错,商家有的承诺是违反正常商业秩序的。如假一罚万,到时你真的能罚他一万倍?
赔十倍也不合理啊!它一家商场卖那么多假茅台出去,都应该按照十倍赔偿!
这不是赔偿的事,而严重违法。
犯罪成本这么低的吗?
假一赔百,120瓶,每瓶赔100元,合计12000元,这样是否合理?
这里边绝对有猫腻。
这个按照百倍赔偿,谁让他乱说
卖假酒还这么牛逼呢
14万能买到120茅台,不是卖酒人病了,就是买酒人疯了。
假一瓶赔100块,是不是这样
判奸商应从重
法律应该支持买假打假,这样更能制止假冒伪劣产品。
做假卖假就要重罚,不重罚社会就乱了
广告是随便说的吗?
罚得他倾家荡产。
说了假一赔百,就是邀约型契约,一旦购买并出现假货,契约生成,人要有契约精神,不论做什么行业,不然和狗有什么区别。
卖假货必须严惩不贷,还必须罚款
卖酒的是不对,但买酒的就对了吗?知道是假酒,为什么要买,就是想敲诈勒索,
活该
10倍都赚翻了。
赔一百元
销售假酒,不用罚款。
90年前,少见假冒伪劣产品,反观现在,横行,这发展也是无语了
假消息也没看你赔
那“假一赔百”就是句屁话咯
不会陪100瓶假酒吗?
律师费可能都超过100多万
恶意索赔?那是善意打假,恶意卖假才是事实。
编编编
只要遵守法律,要求赔一百倍一万倍都该对现
法律都在支持商家吹牛逼,不用负责,这个是华为余承东带头作用
可以了,三倍赔偿也赚多了
潘子也做假酒广告
就是因为这样的人情世故法官,导致为商可以不诚;食品可以掺假。
无聊的故事
还好,没给100瓶假的
坐牢了没有?
八九十年代假货太多 防不胜防
赔的钱恐怕律师费都不够
引进日本韩国等国家食品管理制度,不相信食品质量就没法管理了。
售假要按法律严惩 以后就没人敢作假
报案,售假金额己达到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
商家不厚道,应该101倍发货
卖假货假一赔十看谁敢卖
能销售茅台酒的商家,哪个在当地还是地头 ?黑白两道通吃的角色!能这样子就不错啊!
能不能把这个法院与法官也告上上一级法院
好就应该让不良商家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哈!咱缺的就是诚信!还是自我陶醉吧
下一次我卖假酒的时候承诺。假一赔亿,反正法律又制裁不了我
商家完全可以不承认那些酒是他们卖的
叫造假者倾家荡产。
假的质量不比真的差。这种酒成本没几个钱,炒作而已。在我眼里它一文不值!
故意讹人
泥老咪,信不信毛台公司的都有假
履行承诺
商家贴出的“假一赔百”属于口头邀约,到一审这里怎么就不作数了呢?
和稀泥
源头在哪儿揪出来,判个大牢倾家荡产
120瓶茅台酒总价怎么会14万,最少应该是36万啊!1千的茅台酒能是真的吗?
那那些开发商承诺的学区房 ,招生范围变化后算不算欺诈呢
假一罚十的承诺也完了,必须要有合同,这法官让道德又后退了
法不容情,但是有个限度,像这个故事法官的裁量权也就太大了点
一审的有到没的没[打脸][打脸][打脸]
国与国,也得有信誉,大陆食品,在国外醒目处,标有不含中国成分,我都汗颜;美元值钱,那是美联储制度好,世界信认。2024年,凡使用率达60%的币,达不到6%的国家,慎用,例津巴布韦,卢布,朝币…很难
还有人承诺假一赔命呢!到时候砍了他?
十几万买酒一般情况下商家就会慎重了,没那么容易
看来(承若)不值钱啊!!!
应该赔百倍,因为是承诺!
又没有说明是赔偿一百倍的钱,假一赔一百个道歉对不起,一百瓶就一万个对不起,最终解释权归商家!
\
就算他是职业打假或是另有目的,难道对于销售假货的无道德的奸商,难道还讲究规范打假?先警告教育?为什么现在假货横行无忌,其中就是处罚力度不大,最多罚点就了事。
我支持职业打假人,最好将那些不良商家都打破产,我们身边之所以假货横行,就是因为违法成本低,曝光又少,甚至有些还受地方保护,如果三鹿那时候有职业打假人说不定就没有那么多大头娃娃了
真正意义上说本末倒置了,不是赔偿问题,而是售假问题。只要售假就枪毙,这些问题就少了!
宣传假一赔百,又做不到,应依法执行假一赔十后,再追究其诈骗行为,因为消费者就是冲着他的宣传而来的,而且并不是每个买到假满假的都得到假一赔十的赔偿,受害面较大,应该入刑,否则就纵容售假。
假一赔百本身就是骗人的,因为他们知道法律不会让他们赔一百倍的,典型的知法犯法。
市场上哪有真茅台,真茅台都是直供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