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一男子开车回老家,为了补贴路费,他下了个顺风车单,接了3名顺路的乘客

商业姑娘呀 2024-12-23 20:19:25

江苏连云港,一男子开车回老家,为了补贴路费,他下了个顺风车单,接了3名顺路的乘客。万万没想到,执法人员半路查车,以男子无证经营出租车为由,罚款5000元。 “你没有营运证,怎么能拉客人?” 这天,开着车的李先生被拦下来检查,发现他捎带了3名顺路的客人后,执法人员立马给出了处罚。 “我这就是顺风车,没想着专门干出租啊!” 拿着5000元的高价罚单,李先生有苦无处诉,他也没想到,为了一个60元的单子,会惹上这样的麻烦。 李先生居住在江苏连云港,他的日常生活简单而有序,每天驾驶自己的新能源轿车上下班。 长假来临,李先生计划回江苏的家乡小镇看望父母,为了这次回家,李先生提前检查了车辆的各项指标,确保行车安全。 他还特意查看了路线,规划了最佳的驾驶路径,以避开可能的交通高峰。 在出发前的一天,李先生通过顺风车平台发布了自己的行程,他希望能找到几名顺路的乘客,这样可以分摊路费,赚取一点外快。 不久,他的行程就得到了响应,三名乘客加入了他的行程。这天,李先生准时出发,带着乘客一同前往目的地。 然而,就在他们快要到达目的地时,执法人员的突然出现打断了这段平静的旅程。 路边设立了检查点,正在对过往的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李先生按照要求,停车接受检查。执法人员询问了李先生及乘客们之间的关系,并检查了李先生的驾驶证件。 乘客们表示是通过网络平台预约的顺风车,彼此之间并不相识,执法人员立马提出质疑,认为李先生的驾驶行为涉及无证经营,开出了5000元的罚款单。 面对这样的处罚,李先生感到既错愕又无奈,他不得不先接受罚单,然而,他内心是不愿接受的,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争取自己的权利。 之后,李先生选择了行政复议,然而,复议结果并不理想,维持了原处罚决定。 李先生只好执法机关告上了法院,在一审中,法庭主要围绕是否李先生的行为构成了无证营运进行了审理。 执法机关认为,李先生通过收费提供运输服务,即使他主张的是分摊费用,也应持有相应的营运证件。法院最终认定李先生的行为违法,并支持了执法机关的处罚决定。 不甘心于一审的判决,李先生上诉至二审法院,他认为,自己是通过顺风车平台接了订单,既然平台都没有要求营运证,那自己当然就认为没问题,如果是平台要求出了问题,那也应该是去惩罚顺风车平台。 二审的审理过程中,法院对案件的细节进行了更为深入的分析,二审法院注意到李先生的出行初衷仅为回家,且车费是通过平台设定而非他个人定价,这与出租车司机主动寻找客人并以盈利为目的的行为有明显区别。 法院还考虑到,李先生的行程与乘客一致,不存在根据乘客需求改变路线的情况,这更类似于顺路搭载而非传统意义上的营运。 此外,李先生作为非专业司机,仅偶尔通过平台接单,这与职业司机常态化的运营行为不符。 最终,二审法院认为,将李先生的行为简单定性为无证营运并不妥当,判决撤销了一审的裁定及执法机关的处罚决定。 执法机关对此判决不满,申请再审,然而,高院审理后,支持了二审的判断,驳回了执法机关的再审申请。 通过这一连串的法律斗争,李先生终于洗清了无证营运的冤屈,恢复了名誉。 这一判决不仅对李先生个人是一种胜利,也为顺风车司机提供了法律上的参考。 二审和高院的判决不仅为李先生带来了正义的伸张,也为类似情况下的顺风车司机们提供了法律的参照。 这一案例提醒我们,随着技术和市场的不断进步,法律也需要不断地更新和完善,以确保每一个时代的需求都能得到恰当的回应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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