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打一耙?山西宁武,八辆越野车到芦芽山游玩,下山时被村民拦住,要求每台车交100元才放行。越野车主非常气愤,认为这是拦路抢劫,村民无权设卡收费,并对此事进行了曝光。然而,知情人士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后,网友沉默了,纷纷表示支持村民! (来源:齐鲁壹点) 事发这天,八辆越野车浩浩荡荡地来到芦芽山脚下,几名车主眼里,更是闪烁着兴奋的光芒,眼前这片山林,仿佛是他们的游乐场一般。 当时的芦芽山,因为护林防火早已封山,而且路边设有:“芦芽山封山,禁止入内,违者必究。” 可其中几名越野车主,根本不以为意,“封山而已,有什么好怕的?” 在头车的怂恿下,车队驶入了芦芽山,沿着一条崎岖的小路,深入到芦芽山里。 如果他们沿着马路行驶,倒也没有什么,可有些车主为了越野乐趣,他们直接开出马路,到丛林中越野, 老张夫妇年过六旬,儿子在外地打工,他们靠种植中药材维持生计。眼看着中药材被越野车队的横冲直撞毁于一旦,内心的伤痛无以言表。 之后发现几辆越野车要拍拍屁股就走,老张夫妇和其他村民一起,在村南沟路口的护林防火点对越野车进行拦截,并要求赔偿。 没想到,越野车上的人拍了村民的视频,称村民设卡拦路,每辆车必须交100元才能通行,一时间,群情激奋。 1、“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是行不通的,设卡收费是违法行为。 《民法典》第254条规定,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一般来说,公路是国家修建的,属于国家所有,私人无权拦路收费,村民也无权拦路收费。 2、村民将压坏药材的越野车拦下,是在采取自理救济措施。 《民法典》第1177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的,是可以采取自理救济措施的。 村民如果不将破坏药材的越野车拦下,越野车早就跑得不见踪影了,村民要去哪里找人? 因此,村民将越野车拦下是在采取自理救济措施 ,村民将越野车拦下这事没有问题。 3、这件事里唯一处理得不好的地方,是村民拦下越野车后直接找越野车车主索赔,法律的规定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民法典》第1184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虽然村民设卡拦路的地方并非正规道路,也不是所有车辆都拦,越野车队破坏耕地在先,村民收费情有可原,但村民的做法,有一定的瑕疵。 村民将越野车拦下后,应该打电话报警,要求警方介入协调处理,按照药材损失让越野车主赔偿,而不是每辆车收一百元。 所以,村民才被扣上了“拦路收费”的帽子,直接加剧与外来游客的矛盾,影响当地旅游业。 最后,有网友提出,天寒地冻的,土层都几十公分了,怎么破坏耕地了?想破坏也得有本事才行啊?谁有技术破坏冻住的土地? 该意见认为,什么破坏药材,都只是借口,您怎么看? 关注@蚂蚁说法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
那条路不是“公路”,是农村所有的,生产用道路,社会车辆禁行的吧?
拦车每车收一百是不对的,我坚决不支持。 但我支持先拦下来,然后找人到山上考察造成了多少损坏:压坏一段土梗赔一百,压倒一棵药村赔5块……如此等等,据实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