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一男子贷款392万买房,房子烂尾后还了三年房贷的男子便停了月供,银行上门催款遭拒后将男子告上法庭,一审判男子继续还220万房贷,二审法院却这样判!
许先生原本是普通的工薪阶层,辛苦奋斗一年也攒不下万把块钱,一家五口只能被迫蜗居在60平米的出租屋内,生活很是窘迫。
2014年的一天,许先生偶然间得知,郊区附近有一个别墅项目正在开发。由于开发商需要资金,便特地拿出一部分房源来,以每平米2500元的价格,低价售卖。
得知这个消息,许先生开心极了,这可能是自己唯一能买得起房子的机会了。想到这里,他当即拿出家里的所有积蓄,同时向银行贷款392万元,购买了一套两百多平的大别墅。
签约那天,开发商信誓旦旦地保证:"我们的工程进度很快,最多两年,您就能拿到钥匙了。"
听到这句话,许先生满怀期待地在合同上签了字,憧憬着未来的美好生活。然而,现实很快就给许先生泼了一盆冷水。
一年过去了,工地上只完成了地基,上面几层根本没有动工的迹象。
这可把许先生急坏了,他多次找开发商询问情况,可不管怎么问,开发商只是回应一句:"别着急,很快就会加快进度的。"
就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开发商的一再承诺下,房子的竣工日期却一再延迟,甚至整整4年只勉强建到了地上一层,就彻底停工了,没有继续修建的迹象。
更糟糕的是,等许先生再次询问工程进度时,这才得知,早在半年前,开发商就因为资金链断裂宣布破产,带着上百名工人跑路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这也就意味着,许先生的购房合同被迫解除,曾经的美好愿景化为泡影!
得知这个消息,许先生后悔极了,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背上了每月2万元的房贷压力,到最后却换来这个下场。但事已至此,他也无可奈何,只是在和妻子商量后,于2019年底做出了停止还款的决定。
按理说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可谁承想,银行方面注意到许先生的违约行为,当即找上门去,要求他立即履行还款义务。
听到这句话,许先生可谓是气不打一处来:“可是我们没得到房子啊!凭什么还钱?这不公平!你们有本事就去找开发商要钱吧!”
然而,不管许先生如何解释,银行就是不为所动:“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不管房子能不能建成,你都得还钱。”
就这样,双方就是否还款展开了激烈争议,银行方面认为,贷款协议是许先生以本人的名义与银行签订的,不管这笔钱用来干什么了,成没成功,都和银行没有任何关系,因此许先生必须还钱。许先生则认为,既然房子已经没办法拿到手了,当初为了买房从银行贷的钱也就此作废,于情于理他都不该支付。
眼见协商无果,银行一气之下将许先生告上法庭。
案件被法院受理后,主审法官仔细查阅了相关卷宗,最终认定,许先生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这笔钱最终流入了许先生名下,无论他拿这笔钱来干什么,都摆脱不了他是债务所有人的规定,因此,判决许先生继续偿还剩余的220余万元贷款。
这个结果让许先生陷入了绝望,以他的薪资水平,这么多钱,他这辈子都还不清!越想越无语,许先生当即提起上诉。
二审时,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仔细审查了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的关系,认为贷款合同应当从属于购房合同。既然购房合同已经解除,贷款合同也应当随之解除。也就是说,开发商应当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这个判决犹如一道曙光,照亮了许先生的生活。如今,他终于可以从这个噩梦中解脱出来了。
而这个判决结果公开后,更是引起广大网友的一致热议。有人说这个判决有其本身的合理性,房子烂尾,凭什么还得购房者继续还贷款?这不是明摆着坑人吗?也有人觉得,不管怎么说,这笔贷款当初是借给许先生本人的,本着“有借有还”的原则,这钱就应该许先生继续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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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行天下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想一夜暴富,不值得同情,引以为戒
月入过慢 回复 网络不能实名制 12-25 19:34
有道理,别人只是想买个房住而已,再加上这是国家支持的贷款,可是风险全都是买房人承受,太没天理了
网络不能实名制 回复 12-25 16:45
可恨?追求美好的生活不是每个会动的动物都会追求的嘛?到你这里就是可恨?果然古代诛九族有道理,很适合你
平淡一生
一年存不了万把块钱,怎么贷300多万的
月入过慢 回复 12-26 01:24
你怕是没见过月薪4000多的精神病患者愣是零首付买了好像是3套总价1200w的房子呢[滑稽笑]!你去借银行借当然接不到了,可是你去买房碰到有内鬼的开发商一个亿都给你办的明明白白呢[滑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