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卖羊肉赚180元收到10万罚单##律师说法#
天价罚单啊,这到什么地方说理呢?不过从防疫角度说,肉必须检疫才能售卖。
12月24日下午三点,江苏盐城一农民卖1只羊获利180元被大丰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0万元的行政诉讼案件,在盐城中院17法庭二审公开开庭。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生猪屠宰条例》等法律法规,农民屠宰活羊需要报备进行检疫,以防止疾病的传播。在本案中,农民陈广芳售卖的羊肉未经检疫,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因此应当受到处罚。
法律规定,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陈广芳售卖的羊肉存在未经检疫的情况,按法律规定应当受到处罚。但就具体违法情节而言,是否要罚这么多,值得商榷。
陈广芳家中有老人身患淋巴癌晚期,需要巨额理疗费支出,家中生活困难,并希望从轻从宽处理。市场监管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前进行了听证,并公布了检验检疫结论“符合标准”。后经过集体讨论,对陈广芳提出的免于或者减轻处罚的陈述申辩不予采信,最终结合涉案肉类检验合格及家庭特殊情况,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陈广芳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将大丰区市场监管局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撤销原行政处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案涉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罚适当,程序合法,据此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
社会关注点在于法律与人情的平衡。陈广芳家庭困难,且涉案羊肉检验合格,公众对于是否应从轻处罚存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