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初中生被杀案一审宣判##律师说法#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来说,这个判决结果是

张荆律师 2024-12-30 11:58:35

#河北邯郸初中生被杀案一审宣判##律师说法#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来说,这个判决结果是最重的了。

新华社石家庄12月30日电 2024年12月30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某、李某、马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对被告人张某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李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马某某依法不予刑事处罚。

我们首先看在我国法律中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等严重犯罪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事责任年龄作出调整,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情况下,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低龄未成年人犯罪,需要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追诉。本案中,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作案时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故意杀人致被害人王某某死亡,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

其次是量刑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那么本案的量刑范围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后是针对共同犯罪的责任的划分。张某某作为主犯,提议杀人并纠集他人参与,提前进行犯罪准备,直接实施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李某积极参与预谋并实施杀人行为,事后与张某某平分赃款,在共同犯罪中亦系主犯,罪责小于张某某。马某某在去作案现场途中得知张某某、李某欲杀害王某某,并跟随前往,在目睹实施杀人时离开现场,后帮助毁灭被害人的手机卡,参与了张某某、李某杀害王某某的共同犯罪。但鉴于马某某未参与犯罪预谋,未实施具体加害行为,依法不予刑事处罚。

邯郸杀人案影响深远,此判决将对我国司法也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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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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