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监察法》规定了“强制到案”“责令候查”两项监察措施,非常管用。 据同

曼柔与趣事 2024-12-26 15:52:51

新修订的《监察法》规定了“强制到案”“责令候查”两项监察措施,非常管用。 据同学的朋友说,不办案不知道基层的苦,调查一些违纪违法案件时候,一些不属于公职人员或者不在财政开支范围内的人,带搭不理的。会以各种“借口、推辞”不接受询问、不协助调查,尤其是那些在涉及到辖区外的人,以为管不着他们,打电话不接,主动去人家的地方约下,人家说,“不在家,去外地了”。把纪委监委办案的人员急的团团转,经常说“好听的”给人家。 因为上面转交的一些案件,都是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没有强制措施确实不好办。听他们说,“这也是个低三下四的活儿”。想想各行各业都有难处,也是那么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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