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动迁分配细则2025最新版1⃣

陈博扬房产纠纷 2024-12-26 16:00:07
①承租人、同住人之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 ②被列入居住困难保障对象的非同住人,可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在因居住困难保障增加的部分款项以上,征收协议确定的居住困难保障个人标准以下酌情确定其应分得的补偿款。 ③未成年人一般不能分得征收补偿款。但被列为居住困难保障的除外; ④属于本市两处以上公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⑤对在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同住人,可以就该房屋的拆迁补偿款适当多分。当事人对该未成年人入住的相关问题另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 ⑥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应予以特别考虑。 ⑦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应适当予以考虑。 ⑧承租人已移居国外一年以上的,因其已不再实际居住,故分割时应当在解决实际居住人拆迁后的居住困难之后,再酌情分配部分拆迁补偿款给承租人。 ⑨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户籍入籍被拆迁公有居住房屋时或入住被拆房屋时就房屋居住或拆迁补偿等作出承诺的,或者同住人与承租人在拆迁时就补偿达成协议的,如果相关承诺或协议系一方或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既不违法,也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认可该承诺或协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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