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的检查应少而精,重服务轻处罚。 12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严

传播正聊社会 2024-12-27 02:18:28

对企业的检查应少而精,重服务轻处罚。 12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要求加强行政检查执法监督,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杜绝随意检查,及时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乱检查的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 检查的本质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企业规范、安全的发展。特别是安全环保类检查,这也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有的企业为了自身利益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比如偷排废水,安全不达标让工人生产,乱占土地;有的企业管理能力差,靠自身不能发现解决问题,这些都应该去监督检查。 但如果检查多了就成了企业负担了,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综合排查、节日期间重点检查,检查前先要求企业进行自检,各类检查让企业疲于应付。企业有时前脚刚送走一拨检查的,又有其他检查单位打电话说第二天来检查,于是企业接着准备迎检。有时一天遇上两家都要下来,他们只能和要来检查的说明情况,一般后一家就改日了。这还只是县里的检查,还有县级以上的单位来检查。一年下来面对许多单位的检查,企业的不得不把本应该放在生产经营的精力用在了迎检上,所以检查要有度,不能干扰企业的正常经营。 有一些单位下来检查是形式大于实际效果的,提点不痛不痒的问题,来了看看灭火器,看看卫生情况。有些检查人员不专业,还自我良好,提出的问题让企业人员哭笑不得,碍于面子不能当面反驳,还得一个劲点头说是,这类检查还是不来为好。 有的检查是完全照本宣科,检查不柔性,直接处罚。建设、发展一个企业不容易,初犯或者违法情形轻微且没有造成危害应该给企业整改的机会。 有的检查形式企业很欢迎的,比如一些服务指导类型的,由政府部门出钱请的一些专家下来,给企业会诊,提出的安全和技术方面的问题建议企业都会虚心接受,对企业非常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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