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晋人田琰给母亲守丧,要单独住在坟墓旁的简陋草庐里,期间需要清心寡欲、克制清苦。
眼看快守满一年,有天夜晚,田琰却突然摸回了家,进了妻子的房间。妻子责备他:“你守孝要在草房那,不能破戒。”田琰不听,非要和她同床。
过了几天,田琰有事回家,守礼一句话不和妻子说。妻子心里不悦,就拿那天晚上的事说他,破都破了,还假装规矩!田琰心中一惊,知道这背后应该有鬼魅作祟。
当天夜晚,他脱下丧服挂在草房里,假装睡熟。不一会,就见一条白狗偷偷溜了进来,衔起丧服,竟然变成了田琰的模样,然后穿上了丧服,往田琰家的方向走去。
田琰赶紧跟了上去,妻子不知情,以为是丈夫,眼看这白狗又要爬上卧室的床,他急忙冲过去将其打死了。
这个故事来自干宝的《搜神记》,叫《田琰杀狗魅》,田琰打死了欺辱妻子的白狗,本是一件英勇又解气的是,但故事的最后一句,让人愤怒又悲伤:
“妇羞愧而死。”
100多个字的小短文,因为最后这5个字,而充满了时代的悲剧性。以当时的价值观念来看,即使妻子没做错任何事,却也必须得死,这样故事才算“完满”。
神怪故事,同时也反映出古代人民的思想认识。《田琰杀狗魅》深层上讲的是,儒家被世人所僵化的“孝”和“忠”。
《论语》中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
幼儿得三年左右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所以父母死后,也要守三年的丧期。
出发点是好的,是子女对养育之恩的感激,对痛失尊长的怀念。但守丧期间要求“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要吃不下,不开心,睡不好,就有点教条和不人性了。
就像田琰,3年不事生产,只守着母亲的坟墓,连最亲近的妻子都得不闻不问,这就是极度的形式主义。
孝应该是父母生前多照料,死后多思念即可,孝在于心,而非拘泥于形式。
田琰作为“守孝”的拥趸,白狗则是对立的,其背后的深意是:孝期亲近妻子,只有禽兽(白狗)才会做这种“有违孝道”的事。所以白狗必须为田琰所杀之。
“忠”,在女性身上,就是对丈夫的“忠”,对妇节的恪守。夫为妻纲,三从四德。
这种思想,明清时尤为突出。《搜神记》对唐宋传奇、明清志怪小说影响极大。
其实就是老婆耐不住寂寞偷人,被发现自杀。。。。。
子不言怪力乱神,但是儒生最好用此愚昧百姓!
放屁
乡间多鬼魅,是因为乡下多空间藏匿,还有就是乡下人愚昧,把正常的事描写成鬼怪,疑神疑鬼。
会送医院吗
所以说人与动物是从古代就有的
不这样宣传皇位守得住吗?用现在的思想和眼界穿越到古代的环境中不分分钟造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