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不是家务事!”陕西西安,同1医院同1急诊室内,邻床的2名女子竟然在同1时间

白羊登义文 2024-12-28 15:59:17

“家暴不是家务事!”陕西西安,同1医院同1急诊室内,邻床的2名女子竟然在同1时间内分别被各自的丈夫责骂、暴打!网友直呼太嚣张了,同时质疑医院保安和医生不作为。

医院回应:保安和医护人员都曾制止过,但家属仍继续打人!后续会加强安保管理。

当地警方回应:未接到报警,已联系相关人员核实情况。(来源:法治进行时等)

网传视频显示,一急救室内,一名男子站在一名躺在病床上、身穿黄色上衣的女子身边,而后拽着女子的头发,将女子拽起,询问女子“走不走!”

女子疑似喝多了,询问男子“谁啊!”,男子二话没说,“啪”一巴掌扇在女子的脸上,将女子扇回床上。

视频中可以看到一名保安就站在旁边观看,什么都没有做。

同一时间,同一病房内,另一名男子同样站在一名女子的面前,使劲拉拽女子。

该男子对该女子怒吼道:“你T妈挣钱了吗?”“跟我在一起5年了,你挣一分钱了吗?”

知情人士透漏,第一个女子是因为喝多了,男子不想陪护,才遭受殴打。

第二个女子是因男的骗婚且长期家暴抑郁喝药,被送医后,男的拒绝缴费洗胃病并把女子手机里的钱全部转走,才有了视频中的一幕。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网友纷纷表态,“这是小谢的案子给的勇气吗?”“保安竟然什么也不做,就在旁边看戏?”“嫁给这样的男人还不如一个人过!赶紧离婚吧!”“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之分!绝对不能谅解!”

目前,对此涉事医院回应,保安和医护人员都曾制止过,但家属仍继续打人!后续会加强安保管理。

当地警方通报,已经关注到此事,暂未接到报警,已联系相关人员核实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家暴不是家务事!家庭关系不是违法的挡箭牌!

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殴打、谩骂以及精神上迫害、折磨、摧残受害人等暴力行为。

《反家庭暴力法》第3条明确规定,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33条明确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家暴不是家务事!家庭关系不是违法的挡箭牌!

2、涉事2名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治安违法,如果存在长期家暴行为,还有可能给构成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具体到本案,涉事2名男子当众殴打自己躺在病床的妻子,毋庸置疑属于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

我们都知道,将人殴打致轻伤以上伤情的,才会涉嫌故意伤害罪,但是基于家庭关系的特殊性,长期的家暴行为,可能涉嫌虐待。即便没有导致家人轻伤以上的结果,仍有可能涉嫌犯罪。

《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7年有期徒刑。

3、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之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三)实施家庭暴力。

可见,如果女子丈夫不能原谅女子,可以依法提出报警、甚至离婚、进行索赔。但是是否严惩家暴的丈夫、是否离婚索赔,决定权都在于遭受家暴的女子本人。

4、医院遇到家暴不能视而不见!否则需要承担责任。

《反家庭暴力法》第13条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可见,劝阻家暴是每个人、单位的权利,包括医院。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馆场、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医院还负有保障患者安全的义务,制止家暴还是医院的义务。如果不作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5、最后,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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