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十二年、不予刑事处罚。 2024年12月30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今年3月发生的“初中生残忍杀害同班同学”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对被告人张某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李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马某某依法不予刑事处罚。 法院的态度很鲜明,宽严相济、惩教结合,这次判决客观来说,与以往相似案件相比,属于绝对的重判。 李团长的态度也很鲜明,就是还是判的有点轻,没有开创未成年人死刑的先例。而且无期徒刑的张某某,大概率会减刑,很可能出狱的时候才30岁出头。而判刑12年的李某,估计用不了10年也就出来了,出狱的时候最多22岁。 这样的人出来,没啥知识文化,也没啥过硬技术,大概率还是要从事捞偏门、坑蒙拐骗、打砸抢偷等违法犯罪相关工作,社会危害性比较大。 目前来看,震慑作用应该不大,虐杀主犯才无期,从犯才12年,其他问题少年根本不怕。 现在一个未成年人,一个75周岁以上老年人,都是无所畏惧的存在,杀人不偿命,欠债不还钱。谁都拿他没辙。 依李团长看,甭管什么年龄,就看你犯得是什么罪,按照罪行进行判决。 未成年人和75周岁老年人,罪过如果大了,一样应该死刑。 如此一来,才是真正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