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了,宣判了!邯郸初中生,遭3名同学杀害埋尸案,宣判了!
判决如下: 1、13岁的主犯张某某,被判无期徒刑。
2、13岁的李某某,被判有期徒刑12年。
因为事情是张某某提议的,他和李某某多次共谋杀害王同学,还瓜分王同学的钱。
张某某把王同学骗到大棚后,用铁锹杀害王同学,并伙同另外两人掩埋王同学。
也就是说,整个过程,张某某是主犯,罪责难逃。而李某某也积极参与了,还瓜分钱财了,李某某算从犯。
3、马某某,不给予刑事处罚。
这里为什么马某某没有处罚,通报中提到,马某某是在去大棚后,才得知两人的行为,他没有杀害,只是目睹了整个过程,所以马某某不符合刑事处罚。
另外,还提到,马某某把王同学的手机卡销毁了,事后将对马某某进行矫治教育。
也就是说3个人,一个无期,一个12年,一个不进行刑事处罚。
对于这个判决,你怎么看?
直接毙了
低了,主谋该死刑,另一个再怎么也得无期,最后一个虽然没动手但事后参与了,帮凶跑不了,怎么也得三年
判无期的那个孩子三十多岁就出来,啥也不耽误 ,没有抚慰金吗?
现在犯罪成本好低
随现代化的发展,如今的小孩心智成熟得很,普法意识极高,在叛逆期影响下导致很多未成年人犯罪率增长不少,校园暴力、霸凌比比皆是,更无语的是还有金钱解决万事的家庭教育……
枪毙
我感觉,不到14岁,能判到这程度也不错了。。。
这么小的小孩哥,有什么钱财,为了那一百几十,起了杀心,真是无知者无畏,可怜那个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