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年轻了?!”山东东营,30多岁离婚女房东耐不住寂寞,经常撩拨23岁小伙,小伙

火龙果看天下 2025-01-03 13:52:29

“太年轻了?!”山东东营,30多岁离婚女房东耐不住寂寞,经常撩拨23岁小伙,小伙不堪其扰选择退房,怎料,又被女房东威胁“不陪睡觉就不退押金!”小伙怒不可遏将自己的经历发布到网上,提醒大家避坑,还表示“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就是觉得她太恶心了!”网友顿时炸锅!直呼小伙还是太年轻了!(来源:津云)

据悉,23岁小伙发文称自己遇到了一个无良女房东,提醒大家避坑。

小伙称,女房东不仅长期性骚扰自己,给自己发带颜色的视频,说话还污言秽语!在自己退房时说,“如果不陪自己睡觉,就不退2000元押金!”

为了证明自己所说属实,小伙还晒出了几段疑似与女房东的聊天记录,聊天记录显示,即便小伙不怎么回复女房东,女房东还是经常主动找小伙聊天,不仅给小伙发不可描述的视频,还言辞挑逗:“我想哪天我们也在玉米地里,哈哈!”“你多久没做了?”“姐姐不要求你别的就要求一次!”“我感觉我爱上你了!”“我和你在一起那以后你会想着我叫你舒服!”“你不想吗?”“来我家吧”……

有记者关注到此事,向小伙了解情况,小伙表示自己23,她才30多岁了,应该已经离婚了。自己必须搬家,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她就是太恶心了。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网友纷纷表态,对此,有网友表示,小伙还是太年轻了,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身在福中不知福!

有网友表示,不是小伙不愿意,或许是真的惨不忍睹!

还有网友对小伙的经历提出质疑,认为只是段子而已。

那如果情况属实,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女房东的行为或构成性骚扰!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每个人也都有追求爱情的自由,但是通过发送挑逗、不雅图片、视频的方式来增加双方之间的好感,对方能够接受也就罢了,如果不能接受,对对方而言就是一种性骚扰。

《民法典》第1010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性骚扰的对象不分男女,男性也可以成为性骚扰中的受害者。

像小伙这样,如果认为女房东的行为对自己而言是一种骚扰,应当及时制止女房东。如果女房东不听劝阻,小伙还可以依法进行维权,要求女房东停止侵权、甚至赔礼道歉。

2、小伙不存在违约行为的情况,女房东应当及时退还小伙的押金!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小伙与女房东之间系租赁合同关系,女房东向小伙收取的押金,其实就是一种履约担保行为。

如果小伙存在违约行为,女房东可以依照合同约定,追究小伙的违约责任,用押金冲抵自己的损失或者小伙应当依约应当支付的违约金。

反之,如果小伙不存在违约行为,女房东在与小伙解除合同后,就应当及时将押金退还给小伙。

女房东以“不陪睡不退押金”这样非正当的理由,拒绝退还押金,反而构成违约,小伙反过来可以依法、依约追究女房东的违约责任。

3、小伙拒绝女房东的无理要求是正确的。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女房东的无理要求,显然有违公序良俗。

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等规定,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属于卖淫嫖娼,处10-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女房东无理克扣小伙的押金也就罢了,反之,如果小伙存在违约行为,押金并不该退还。小伙为了要回押金,与女房东发生了关系,无异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的行为,还会涉嫌违法!面临处罚!

4、最后,还应当注意的是,小伙应当对自己网上披露事情的真实性负责!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即便披露事情的真实性没有问题,也要注意保护女房东的个人隐私,避免侵犯涉事女房东的隐私权,从受害者变为加害者!反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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