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广安协兴镇一名村民因在自家露天熏制腊肉,被社区以“教育管理费”的名义罚款200元,并要求写下保证书,承诺不再犯。此事引发了网友的热议,许多人对罚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提出了质疑。 罚款事件概述 · 罚款原因:村民在自家露天熏制腊肉,违反了广安市关于禁止在环保熏制点外熏制腌腊制品的规定。 · 罚款金额:200元。 · 保证书内容:村民承诺今后不再在家熏制腊肉,否则愿接受任何处罚。 当地政府的回应 · 罚款退还:因村民再未在家露天熏制腊肉,社区已将200元退还给该村民。 · 对社区相关人员的批评教育:协兴镇政府对金狮社区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更加注重工作方式方法。 网友和律师的看法 · 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罚款不合理,质疑社区乱收费,也有网友理解环保初衷,呼吁人性化执法。 · 律师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社区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具有行政处罚的权力,罚款行为违法。替农民伯伯发声 四川广安老六 川渝人民共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