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心寒!2020年,吉林一村民接受爱心企业帮扶,领50斤免费大米,怎料,村民背

小峰聊社会 2025-01-08 16:06:35

让人心寒!2020年,吉林一村民接受爱心企业帮扶,领50斤免费大米,怎料,村民背大米回家时,意外从台阶上摔下来,不幸身亡。家属认为对方走形式主义,没有做好帮扶工作,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索赔40万余元,法院对此判了!

孙丽(化名)接到村委会电话,说爱心企业的帮扶物资到了。她早早赶到村委会,准备领取那50斤大米。她家离村委不远,但身体不太好,走几步就气喘吁吁。

发放大米时,现场秩序井然,大家都在排队等待。孙丽排在队伍后面,心里有点急,怕自己动作慢,大米领完了。轮到她时,工作人员小吴笑着递给她一袋大米,还关切地问她能不能搬动。孙丽说能,但小吴还是不放心,按照她的指示把大米搬到了楼下。

谁也没想到,意外发生了。孙丽背着大米上楼,在一楼到二楼的缓台上,一个没站稳,心脏猛跳,呼吸急促。她想快点上楼,结果连人带大米摔了下来。小吴发现后,立即打了120,并告诉了村委。可惜的是,孙丽经抢救无效去世了。

消息传开,整个村都沉默了。孙丽的家人悲痛欲绝,无法接受这个打击。他们认为,如果企业能安排人把大米送到家,悲剧就不会发生。于是,他们决定起诉企业,要求赔偿。

那么,从法律角度看,这件事该怎么看呢?核心问题是,企业和小吴在孙丽的不幸中有没有过错,这种过错和孙丽的死亡有没有直接关系。如果企业或小吴有疏忽,或者没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那他们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发放大米时,小吴已经表现出了一定的关怀,比如问孙丽能不能搬动,还帮她搬到楼下。这说明企业在执行帮扶工作时,并不是完全忽视安全问题。但是,考虑到孙丽身体状况不佳,搬运重物可能有风险,小吴其实可以采取更安全的措施,比如提供额外帮助,或者直接把大米送到家。

企业应该预见到,对于年长或体弱的人来说,领取和搬运50斤大米可能是个安全隐患。如果企业没充分考虑这些因素,那它可能就没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从而导致了悲剧。

法院审理认为,帮扶人员已经尽责地完成了配送工作,把大米放到了孙丽指定的地方。以一般人的认知,领取大米和搬运上楼不算危险行为,没必要采取特殊的安全保障措施。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也立即采取了适当处置,所以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二审维持原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捍卫了公正,是为了不让好人心寒。对帮助者的苛责,最终会扼杀更多潜在帮助者做好人好事的积极性。通过这件事,也希望大家在做善事时,能考虑得更细致一些,确保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受助人造成伤害。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信息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9月6日关于《受助人员搬运大米出意外,帮助单位无过错不担责》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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