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上光伏配置/购买不低于10%、2小时新型储能

新浪财经 2025-01-08 21:16:43

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近日,江苏省发改委印发《江苏省海上光伏开发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公示了60个海上光伏项目场址,项目容量共2725万千瓦。

实施方案表示,到2027年,全省海上光伏累计并网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左右。到2030年,海上光伏累计并网规模达到1500万千瓦以上,力争达到2000万千瓦。

优化电源送出通道,充分利用项目周边已规划布局的海上风电、清洁高效火电等资源,实现“风光火”打捆送出,并按要求配置或购买功率不低于10%、时长2小时的新型储能设施(服务),实现多能互补一体化运行。

加快大容量、高密度、高安全、低成本的新型储能装置研发,推动海上光伏、储能等核心技术自主化,着力打造一批海上光伏“链主企业”。

原文如下:

南通、连云港、盐城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等要求,结合自然资源部门新的海上光伏用海管理政策和我省“十五五”能源、电力发展布局,我委(能源局)对原《江苏省海上光伏开发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项目场址进行优化调整,移除了不符合最新用海政策的海上光伏场址,重点利用海上风电场区、围海养殖区和电厂确权温排水区开展海上光伏项目建设,形成《江苏省海上光伏开发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2月20日

(转自:储能与电力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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