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重庆第一贪”胡启能被判处死刑,在法官宣读《判决书》时,胡启能的双腿不停地在哆嗦。 胡启能从政府高层跌落至法庭,被判处死刑,这一过程让无数人对权力的腐化产生了深深的震撼。 而这一切的背后,究竟是怎样的贪婪与堕落?胡启能的忏悔与恐惧,又是否能为他留下最后的一丝悔意? 1986年,胡启能成为重庆市农资公司公司经理,1994年被正式任命为总经理。他掌控着化肥配额的分配权,这意味着巨大的经济利益。 胡启能的权力欲在此刻被无限放大,同时,他的权威在公司无人能敌。 后来的调查中,员工形容他“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他对异己无情打击。 单位开会时,他可以滔滔不绝地讲几个小时,一边讲还一边大把吃“药”,其实是高价的深海鱼油补品。 甚至连吃饭,他也要求专人送到办公室,并禁止任何人窥探。一次,有员工无意间看到他吃饭,结果直接被开除。 胡启能的权力不仅体现在工作上,也延伸到私人生活。他利用职权追求一名女下属,甚至下跪表白:“我是你真正的丈夫,等我提拔了,我会给你幸福。” 这种权力下的畸形爱情最终演变成丑闻,成为他后续被调查的导火索之一。 胡启能的贪婪在权力的滋养下愈发膨胀。 从1996年到1999年,他利用职务便利,贪污高达上千万人民币。 为了隐匿赃款,胡启能将大部分资金存放在不同省市的保险箱中,而协助他完成这一切的,竟是他的女儿胡雪梅。 胡雪梅作为重庆某银行职员,对父亲的操作心知肚明,却仍然协助其将现金和存单藏匿在全国各地的9个保险箱中。结果最终也因窝藏赃款被捕。 在胡启能的豪宅中,检察官搜到了一本《国企领导人经济犯罪案件剖析》。 这本书被翻得破旧不堪,胡还在上面做了大量批注,指出那些贪官落网的原因。 他似乎并不觉得自己会像书中那些贪官一样落网,他觉得自己更聪明。然而,事实证明,他错了。 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1999年11月15日,纪检部门对胡启能实施“双规”,2000年1月正式立案侦查。 案件调查历经三年,最终查清了胡启能的犯罪事实。 在这期间,胡启能试图否认所有指控,但赃款的去向和受害者的证词让他的谎言不攻自破。 胡启能不仅毁了自己,也毁了家人。 胡启能对民警说,自己唯一的悔恨就是将女儿牵扯其中。他说:“最对不起的是我的女儿,不该将她也牵扯进来。” 2003年10月28日上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座无虚席,“重庆第一贪”胡启能的终审宣判即将开始。 这位曾经风光无限的重庆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总经理,如今站在被告席上,眼神呆滞,表情麻木。 法官开始宣读长达43页的判决书,每一个字都像锤子,重重地敲击着胡启能的神经。 最终,胡启能因犯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官宣判时,胡启能再也没了之前的平静,他的双腿不停地颤抖。 这位曾经在单位只手遮天的“皇帝”,最终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胡启能的家属在旁听席上痛哭流涕,但没有人能够挽回这位“重庆第一贪”的命运。 而他的女儿胡雪梅因犯窝藏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胡启能的案件是中国反腐斗争的一个缩影。它警示着每一个人:权力是责任,而不是资本;贪婪只会吞噬人的理智,最终走向毁灭。 参考信源:贪污千万元被执行死刑 “重庆第一贪”下马揭秘 新华网 2003-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