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一男子出门办事,半路便感到尿急。无奈之下,他走进一家饭店,借用了厕所。没想到,解完手出来时,竟在台阶上重重摔了一跤。事后,男子向饭店老板索赔5000元,老板不肯,男子将此事闹上法庭,法院是这样判的。 王先生当天外出处理一些事情,途中突然感到尿急,急忙寻找附近的厕所,于是他就注意到了一家附近的饭店,希望饭店里应该有卫生间。 王先生进入饭店后,向老板说明了自己的需求,饭店老板也十分理解,毕竟人有三急,就非常大方地允许他使用厕所。 等到解决了生理需求后,王先生向老板表达了感谢后准备离开,然而就在他走出饭店时,不小心的在饭店台阶上摔了一跤。 摔倒的瞬间王先生感到腿部一阵剧痛,老板看到后赶紧上前搀扶,但他依然感到十分疼痛,起初王先生没有过多在意,以为只是小伤。 当他回到家后他发现腿部的疼痛没有减轻,他决定前往医院检查,医生诊断为轻微的软组织损伤,虽然不严重但需要几天来休息。 回到家后王先生便对饭店老板心生不满,认为这次摔倒并非偶然,而是饭店台阶的不安全所致。 他决定向饭店老板索赔,要求的赔偿金额高达5000元,理由是饭店未能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并且没有及时提醒他小心台阶。 老板也很是无语,认为王先生没有理由将责任推给饭店,因为他并非来饭店消费,而只是借用一下厕所。 双方对此争论不休,于是王先生直接将饭店老板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决饭店应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其他损失。 法院认定饭店的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对地面湿滑的情况进行提醒,未能履行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认为饭店未尽到合理的安全防范措施,应该对王先生造成的损害承担一定责任。 最终法院判定饭店应当赔偿王先生因摔倒造成的医疗费以及误工费,一共要赔偿王先生1500余元。 这起事件在网上引发了广泛讨论,有网友认为饭店老板确实未尽到提醒责任,应该为王先生的损失负责。 更有一位网友表示:“饭店的地面湿滑,顾客摔倒不完全是王先生的不小心,也有饭店管理不到位的原因。” 也有网友表示质疑,王先生明明是自己走路不小心,竟然还要饭店赔偿,自己也得承担一些责任,他们认为王先生不应将所有责任推给饭店,作为成年人应该有自我保护的意识。 这件事情提醒我们,在公共场所时要保持警觉,尽量避免可能的危险,对于商家而言,应该及时的提醒顾客有潜在的危险,把安全放在首位。 对此,你怎么看呢? 信息来源:大象微视 2024-03-02——《山东济南,一男子出门办事,结果在半路突然尿急......》
这种判决就会导致大家的冷漠,宁可不借,省的找麻烦!
某法官说,因为你心善让他用了厕所,所以发生一切你都得负责。这叫做:善有恶报!
会不会是他自己回家又摔了?然后以后谁特么急了自己在路边解决吧,店铺厕所关闭了。
胡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