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耻了!2022年,浙江一男子捡到22万后,将它交给警方,失主拿出感谢费但被男子拒绝了。谁知,失主次日突然翻脸,声称男子偷拿了5万,丢的钱数是27万,对方拒绝归还后将其告上法庭,法院对此判了! 2022年6月,李先生(化名)在回家的路上,偶然发现一个黑色手提包被遗落在路边,打开一看,里面整齐码放了一堆钞票! 见此一幕,李先生心中大感意外,担心自己惹上麻烦,他第一时间将这笔钱交给了派出所。 民警仔细清点现金发现,包里足足有22万元现金,对李先生做了一番记录后,便先让他离开了。 经过调查周边道路监控,民警顺利找到了失主张先生,让他来派出所认领失物。 见到自己失而复得的钱款,张先生心里一阵复杂,没想到丢的钱还能找到,因此对捡到钱的李先生连声道谢,并决定拿出一些钱作为感谢费,但被对方婉拒了,认为这是他应该做的! 然而令谁都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到了次日上午,张先生却再次来到了派出所,声称自己丢的是27万,如今却少了足足5万,要求民警帮他讨回李先生拿走的钱。 面对这样的指控,李先生感觉自己比窦娥还冤,做好事不求回报不说,反被冤枉成偷钱的小贼,坚称自己并未动过包里的一分钱。 随着调查深入,警方发现了几个关键点,银行的取款记录显示,张先生确实从账户中取出了27万元。 但是,从张先生离开银行到李先生捡到钱包的时间段内,沿途并没有任何关于剩余5万元的线索;通过查看附近商家和交通摄像头的录像资料,也没有发现李先生有异常行为。 那么,从法律角度上讲,该如何看待此事? 张先生在找回自己大部分丢失款项时表达了感激之情,但很快态度转变,声称还有5万元不翼而飞,并指责李先生私自拿走。 这种反转让事件变得复杂起来,也给李先生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 从法律角度来看,张先生需要提供足够证据来支持他的新主张,即那额外的5万元确实曾存在于被发现的手提包内,并且是在交给李先生之后消失的。 银行记录显示张先生确实取出了27万元,但这并不能直接证明这27万元全数进入了那个手提包。 在张先生离开银行至李先生捡到包这段时间里,存在多种可能性导致剩余5万元的去向不明。比如,在前往目的地的路上,张先生有可能将部分钱款放置在他处,或进行了其他交易。 考虑到当时的环境和张先生的行为轨迹,警方通过监控录像和其他调查手段并未发现李先生有异常举动或嫌疑。 对于此类纠纷,法院会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进行审理。这意味着张先生必须拿出确凿证据证明其关于5万元的说法。 然而根据目前的信息,张先生提供的证据并不充分,只提供了在银行取钱的监控画面,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证实他的说法。 庭审过程中,法官详细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并审查了所有提供的证据。 考虑到失主张先生未能提供直接证据证明那额外5万元的确切去向,且李先生的行为符合常理,法院驳回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判定李先生无需赔偿所谓“失踪”的5万元。 对此,大家怎么看? (来源:一点资讯;2024年12月10日关于《男子捡到22万元现金归还,失主却坚称少了500张!将其告上法庭!》的报道) 文|木南 编辑|木南
讹诈不成不该受到惩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