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裸死前夫家中丈夫拒付丧葬费##律师说法#
事出有因,但丈夫的责任还应该尽一下。
李浩是王静的第一任丈夫,陈绍林是第二任。他们之所以会坐到一起,是因为2022年8月9日,王静在与陈绍林婚姻存续期间,裸死在了李浩的家中。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这种扶养义务不仅包括生活上的照顾,也包括在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应尽的安葬义务。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丧葬费的具体承担方式,但从道德和情感角度出发,丈夫有义务为妻子安葬。
在本案件中,女子王静在与现任丈夫陈绍林婚姻存续期间,裸死在前夫李浩的家中。陈绍林以妻子与前夫存在不正当关系、婚前隐瞒艾滋病史为由,拒绝支付丧葬费。王静的母亲段惠萍将陈绍林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丧葬费。最终,法院调解后,陈绍林同意支付8000元丧葬费,并退回王静的金戒指一枚。
尽管夫妻之间可能存在矛盾,但婚姻关系仍然存在,丈夫有义务承担丧葬费用。即使一方有过错,这种责任可以被减轻,但不能被免除。丈夫应承担一定的丧葬费用。
陈绍林虽然声称妻子有出轨行为和隐瞒艾滋病史,但没有提供充分证据,只有口头陈述,因此法院不完全采信其说法。
可以看出,即使在妻子裸死前夫家中这种特殊情况下,丈夫仍然有义务承担丧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