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局的正式在编人员二话不说,拿了人家东西就走,老板拦也拦不住,这凭什么不算抢夺罪?官方解释说是吓唬吓唬,可后来又为什么去付钱,这不是自相矛盾吗?官方人员更应该知法守法,而不是这样随意野蛮行为欺负老百姓,更不能事后敷衍践踏法律!
综合执法局的正式在编人员二话不说,拿了人家东西就走,老板拦也拦不住,这凭什么不算
小美看看社会
2025-01-14 22: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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