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中期,台东县的邓心中一家在板桥市新海路经营槟榔摊,隔壁是林家的运德葬仪社。林家老三林阿奇是有前科的恶霸,1986年起,他性侵了邓心中的妻子詹鸳鸯,多次侵犯后以金钱和暴力控制她。邓如雯15岁时,也被林阿奇盯上,多次遭性侵后怀孕。 无奈之下,邓如雯与林阿奇同居,此后林阿奇酗酒施暴,对邓如雯及其家人肆意伤害,如将孩子甩在车顶、砸毁邓家物品、毒打邓父,警方和邻居却未有效制止。1991年,林阿奇经商失败,将小儿子倒吊在洗衣机漩涡中,邓如雯阻止后遭毒打。林阿奇被警方处分两年,归来后恶行更甚,扬言要侵害邓如雯的妹妹,还不断骚扰破坏邓家。 1993年10月27日,邓如雯得知林阿奇又企图性侵妹妹,加之当晚林阿奇对她打骂,忍无可忍的她在林阿奇睡后,买了水果刀和铁锤,趁其熟睡将其杀害,并向家人表示自首。警方赶到后,她主动接受审判。1994年,板桥地方法院一审以普通杀人罪判处她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邓如雯上诉后,律师王如玄为其辩护,提交精神好弱的鉴定结果。1995年,法院二审将其刑期减为三年。案件民事部分庭外和解,邓如雯获得孩子抚养权。 这起案件轰动台湾,引发社会对家暴问题的关注,众多女性自发帮助邓如雯,推动了1999年台湾通过亚洲首部全面保护令的《家庭暴力防治法》 。
从绝望深渊到正义曙光:邓如雯的反家暴之路
大嘴巴说故事
2025-01-16 15: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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