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法庭认定非常清晰,陈一开始就对江怀有强烈杀意,并且半分钟内,对江的脖子多次捅刺,直到把刀捅断了,在这个情况下,讨论——刘鑫是不是真锁了门——有任何意义么??就是没有门,江就能走进去?? 至于报警的时候,刘鑫一个女孩子在外界危险情况不明的情况下,是否应该锁门,我觉得这不该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除非这个人从小没受过基本的安全教育。 如果证明了“刘鑫锁门”,那么也只能认定一个事实——陈世峰根本不是冲着刘鑫来的,所以当看到刘鑫关了门之后,陈世峰未做任何努力去行凶。 我同情犹太人的悲惨境遇,但不等于我可以赞同那些受害者的子女,拿起武器,去欺负巴勒斯坦人,以自己苦难为名作恶,是世间最可怕的卑劣。
实际上法庭认定非常清晰,陈一开始就对江怀有强烈杀意,并且半分钟内,对江的脖子多次
托托说文化历史
2025-01-16 16: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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