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一男子因车祸离世,189.52万赔偿款全额打入当时怀孕9个月的妻子账户。一月后,妻子顺利诞下男孩,却拒绝给公婆分这笔钱,坚称是夫妻共同财产。公婆愤而起诉,对簿公堂时,老人哭着道出隐情。 在上海普陀区的一个下午,王女士抱着新生儿,回望着已经不在的丈夫陈明的遗像,心中充满了无尽的悲伤和无奈。 几个月前,陈明因一起突如其来的车祸不幸去世,留给王女士的不仅是深深的痛苦,还有突如其来的生活重担。 当时,王女士怀孕九个月,临近分娩,本该是一个欢喜的时刻,却因为丈夫的离世,整个家庭陷入了无尽的黑暗。 随着陈明的去世,肇事方为此支付了189.52万元的赔偿金,赔偿金直接汇入了王女士的账户,这笔款项本应成为她和即将出生的孩子未来生活的保障。 然而,陈明的父母——张大爷和孙阿婆,在失去独子之后,不仅面临巨大的精神打击,甚至对这笔赔偿金产生了强烈的分配要求。 作为失去儿子的父母,张大爷和孙阿婆认为,赔偿金是陈明用生命换来的,应当作为儿子的遗产由他们与儿媳共同分配。 特别是在孙子尚未出生的情况下,公婆认为他们有权为孙子的未来着想,要求王女士将这笔钱分给他们一部分。 对于两位老人而言,这笔赔偿金不仅仅是经济补偿,更是他们对已故儿子的情感寄托。 然而,王女士坚决拒绝了公婆的要求,她认为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她和陈明是夫妻,这笔钱应当完全归她所有。 她将其视为未来抚养孩子的保障,尤其是在丈夫已经去世的情况下,王女士更是迫切需要这笔钱来维持生活和照顾孩子。 她认为,公婆虽然失去了儿子,但生活已经有了退休金等经济保障,不需要这笔赔偿金。 尽管王女士的解释合情合理,但公婆的立场却没有得到她的理解,最终,张大爷和孙阿婆愤怒不已,将王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依法分配赔偿款。 这场围绕赔偿金的诉讼,成为了整个家庭关系的爆发点,亲情的裂痕也随之加深。 庭审过程中,王女士坚称,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胎儿尚未出生时无法参与分配。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赔偿金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它是在陈明去世后产生的,并不是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 但根据同一法律,胎儿虽然尚未出生,但在涉及继承问题时,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因此,孩子自出生之时便应享有部分赔偿金的权益。 张大爷和孙阿婆在法庭上也并非没有道理,他们不仅仅为自己争取权益,更为未出生的孙子的未来考虑。 他们害怕,如果王女士日后再嫁,孙子的利益可能会受到威胁,他们希望通过分配赔偿金,确保孙子的生活保障,而不仅仅是依赖王女士个人的抚养责任。 因此,他们坚持认为,赔偿金应该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由王女士、他们以及孙子共同继承。 法庭经过几轮调解,最终作出裁定,强调赔偿金的特殊性质,要求将这笔赔偿款分配给所有近亲属,包括王女士、张大爷、孙阿婆,以及未出生的孙子。 具体的分配方案中,王女士首先获得赔偿金的一部分,以确保她能照顾好孩子的成长,而剩余的部分则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合理分配,尤其是确保遗腹子可以获得自己的份额。 这场围绕赔偿金的纷争不仅涉及到法律层面的规定,也暴露了家庭内部的情感冲突,王女士虽然有自己的理由,但她与公婆的关系因财产分配问题逐渐紧张。 尽管她理解公婆失去儿子的痛苦,但她也希望在丈夫去世后,能尽可能独立地抚养孩子,确保他们的未来不会被金钱问题所困扰。 公婆的立场则是出于对子孙的担忧,他们希望将赔偿金作为保障孙子未来生活的手段,并担心王女士改嫁后,孙子的利益可能会受到影响。 两位老人担心赔偿金被用尽,而孙子无法享有它应得的部分,因此坚持要获得赔偿金的一部分,作为孙子的生活保障。 虽然王女士与公婆都有各自的立场,但如果能够更早地进行有效沟通和协调,或许这场争执本可以避免。 家人之间的情感纠葛往往因为财产问题而变得复杂,亲情的本质并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 通过法院的调解,最终达成了一种折中的解决方案,确保了所有人的权益,同时也维护了家庭的和谐。 在这个案件中,法律不仅提供了公正的裁决,还通过调解平衡了各方的利益。 最终,王女士与公婆达成了共识,赔偿金以特别账户的形式存放,待孩子成年后再转交给他。 公婆也表示,尽管心中有些许遗憾,但他们理解王女士的困境,愿意为了孙子的未来做出适当的让步。 这场赔偿金争夺战,虽然没有完全满足每个人的需求,但它最终促成了家庭成员之间的理解与包容。 在法律的引导下,王女士与公婆找到了一个平衡点,既确保了孙子的未来,也保障了王女士抚养孩子的能力。 最终,这个家庭虽经历了风波,但也在心灵深处埋下了对亲情和责任的深刻认识。
车祸赔偿里面包括子女抚养费,父母的赡养费,精神抚慰金等。法律都有明确规定的。儿媳这样做肯定是不对的。
孩子长大18年后,账户中的赔偿金被银行扣光,倒赔手续费。
陈明的父母张大爷孙阿婆?瞎编不靠谱
父母也是第一继承人,普通家庭没什么钱,不会要,但是涉及到一大笔资产就不同了。而且这不是夫妻共同遗产,是受害人补偿金,女方也只有继承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