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龙是南京的一位中年职场人士,经营着一家小型企业,事业有成,但压力不小。繁忙的工作让他忽视了自己的身体健康,直到一次例行体检中发现了肺部小结节。他对这个问题心存忧虑,但多次复查后医生都说无碍。尽管如此,担心未来可能的健康风险,他在2020年4月购买了一份保额为30万元的重疾险,每年需交1万元保费。
岁月如梭,转眼到了2023年,李玉龙在体检中被确诊为肺癌。面对这个不幸的消息,他心里的惶恐无法言表,但他想到了手中的那份重疾险,这让他稍感安慰。然而,保险公司以他投保前已发现肺结节为由,认为那就是“首次发病”,拒绝赔偿,称他隐瞒病情。
李玉龙对此感到愤怒和不解。他心想,肺结节与肺癌有着本质的不同,自己定期检查的目的是为了监控健康状况,何必因此被扣上“预见疾病”的帽子?他说:“交保费时倒是很痛快,一到理赔就各种刁难,太不公平!”
面对保险公司的推诿,李玉龙决定通过法律手段为自己讨个公道。双方在法庭上激烈争论,保险公司坚持肺结节是“首次发病”的依据,而李玉龙则强调确诊肺癌才应该算“首次发病”。经过一番较量,法院最终采纳了李玉龙的观点,判令保险公司应履行赔偿义务。
这场官司让李玉龙感慨万千。他意识到保险虽是一种保障,但如果公司把小概率事件当做免责的理由,那这保障就变得无足轻重。在这个过程中,他清楚地看到了健康的重要性,也明白了保障权益需要不断的争取。
从此事中,李玉龙希望自己和更多人能从中吸取教训,不仅要关注产品本身,更要研究条款细则,同时也提醒保险公司作为社会的“风险承担者”,应履行自己的应尽之责。他希望自己的故事能给更多的人带来警示和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