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花了644万拍下一套价值千万的房子,不料房子过了户,原房主还霸占了房子

上瓦州杭 2025-01-17 22:11:25

上海,女子花了644万拍下一套价值千万的房子,不料房子过了户,原房主还霸占了房子5年不愿搬出,后来强制迁出后,女子喜迁新居,但是原房主却经常来砸门,还贴花圈,闹得鸡犬不宁。

2018年,张莉莉看到一个好消息, 她发现有一套房子,价值千万,但只需644万,真的是很划算。

当时她手里并没有什么钱,但又想买一套房子住,这虽然是一套法拍房,但张莉莉不想错过这个机会,她想捡一个大漏。

这可怎么办呢,她思前想后,终于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如果要成功拍下这套房子,只需交50万的保证金。

只要交了这50万,把房子拍下,然后可以找人借这几百万,等房子过了户,她就可以抵押房子,然后借款,再把借出来的钱还给别人,这样她就可以只花50万,就可以住进千万豪宅了。

想到这个好办法,她心中大喜,觉得这个办法行得通。

她马上去拍房子,果然按照她的操作,她成功把房子拍下来了,过了户,还了钱,她真的只拿出50万就成功拥有这套房子了。

看着手里实实在在的房本,她感到非常幸福,心里满是着住进大房子的喜悦。

然而等她要喜迁新居时,她竟然发现原房主还住在房子里,不愿搬出来,直接霸占了房子,

这可成了张莉莉的大麻烦,原房主程俏俏非常不甘心,她其实并没有借款,这套房子是她辛辛苦苦打拼而来的,却因为不懂法,反而把房子给整没了,还负债了100万。

原来程俏俏的房子之所以被拍卖,是因为她和丈夫替人担保了450万,当时她稀里糊涂签了名,后来别人还不上钱,房子就这样被拍出去了。

她不甘心,因为当时是有6个人担保的,她和丈夫顶多就担保了150万,不至于要拍卖她的房子,所以她不甘心,一直住在房子里。

就这样,她一霸占房子就霸占了5年,无论张莉莉如何上门闹,程俏俏和家人就是不搬出来。

可怜的张莉莉,虽然只是花了50万,就可以拥有大房子,可是5年了,她一直还着债,可她住进大房子的梦,一直没有实现。

她真的很无奈呀!直到2023年,在她努力的争取下,在强制腾退的执行下,程俏俏终于搬出去了。

张丽丽这才得以喜迁新居,看着这来之不易的新房,张莉莉内心百般滋味,更多的是苦尽甘来的喜悦。

她打算好好收拾一下房子,和家人开开心心地住下去,可是搬出去的程丽丽又来找她麻烦了。

她不是来砸门,就是来大吵大闹,甚至还往门上贴花圈,这是张莉莉非常不能接受的,她无奈之下,只好报了警。

那么该如何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待这件事情呢?

首先张莉莉已经拍下这套房子,并且已经取得这套房子的所有权,这套房子已经是张莉莉的个人合法财产,程俏俏不得侵犯。

《民法典》第三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虽然这套房子原来是程俏俏的,但是因为她不懂法失去这套房子,这是她的事情,她不能侵犯别人的权益。

其次,程俏俏霸占了这套房子5年,并且破坏房子,这都已经侵犯了张莉莉的合法权益,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67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所以面对程俏俏的侵害,张莉莉不但可以要求她停止侵害,还可以要求她赔偿,比如她霸占房子的这5年的租金,以及破坏财物的金额,程俏俏都应当赔偿。

再者,房子属于张莉莉之后,程俏俏还霸占房子,实际上,这是拒不执行的行为。

《刑法》第313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体到本案中,程俏俏的所有行为都是拒不执行的表现,如果程俏俏一直骚扰陈莉莉,陈莉莉是可以追究她的法律责任的。

对此,你对程俏俏的行为有何看法?(来源:潇湘晨报.晨视频—2025.01.17—女子644万买下上海千万房产,入住后多次遭前房主砸门,贴花圈,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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