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一名男子发现自己如厕的照片竟然出现在了车间的曝光栏里。男子找到管理人员

午夜游民 2025-01-22 13:22:06

广东深圳,一名男子发现自己如厕的照片竟然出现在了车间的曝光栏里。男子找到管理人员讨要说法,对方表示:谁让你在厕所抽烟的,违反规定!

(案例来源:极目新闻)

张俊在深圳某公司上班,车间里工作繁忙,一刻都不能停下来,张俊初来乍到还有些不太习惯,一天下来,张俊就累得腰酸背痛。

几天后,张俊就有些吃不消了,和他一起上班的小何抱怨,自己连上厕所都要跑着去,小何一听就笑了。

小何来单位要早一些,他笑张俊太实诚,这流水线的工作是永远做不完的,何必要为难自己,连上个厕所的时间都不给自己呢?

张俊这才知道,同事们对于紧张的工作时间安排也都不满,不过他们已经学会了如何进行调节,有时觉得太累,就去上个厕所让自己的神经放松一下。

第二天,张俊在上班时,也试着去上了一次厕所,并边上厕所边玩了一下手机,等出来时,他觉得自己的心情放松了很多。

此后,张俊每一次上班感觉疲劳时,就会去上个厕所,有时边上厕所边看一下手机,有时是玩一下游戏,有时是抽一支烟。

等上完厕所以后,张俊就又可以精神抖擞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了。因此,张俊对于单位的厕所,有着一种非常复杂的情感。

然而这一天,张俊从厕所里出来,突然看到车间的曝光栏前面围着几个人,看见张俊走过来,几个人一边看着曝光栏一边捂嘴偷笑,随后便走开了。

张俊走过去一看,不禁惊呆了,随后又气得满脸通红。原来,这照片上的主人公正是自己,而照片中的内容,是自己正蹲在厕所里如厕。

看这照片的角度,应该是从厕所的隔间上方拍的,张俊非常气愤,怎么自己连上厕所的自由都没有了?上个厕所居然还会被拍。

曝光栏里还有其他好几张照片,里面的主人公各不相同,可以看出来,大家都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拍的。

张俊找到管理人员,询问自己上个厕所为什么会被拍照?对方理直气壮地告诉他,谁让他上厕所时间这么长的。

其他员工急着想要上厕所,敲门也不开,所以管理人员没办法,搭着梯子上去拍了照,想要看看张俊到底在干嘛。

恰巧拍到张俊正在厕所里边抽烟,这才把照片打印出来贴在曝光栏里面,为的就是警示其他人员,不要占用厕所抽烟玩游戏。

张俊傻眼了,他没想到自己只不过是在上厕所时抽了一支烟,他觉得不是什么大事,没想到却直接被拍了现场照片。

同时张俊也十分气愤,就算自己在厕所里抽烟,也不应该直接拍照还直接公布,难道自己连上厕所的隐私都没有了吗?

张俊甚至怀疑,他这次如厕的照片被拍了,那么以前呢?管理人员到底拍过几次他们上厕所时的照片?

还是说只要他们上厕所,都会有专人进行管理和窥视呢?张俊对单位十分失望,一个连上厕所自由的单位,是否值得他用心付出呢?

张俊上厕所被拍照片,还张贴到车间里面,那么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这样的行为呢?

1、《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作为劳动者,上厕所是其享有的最基本的劳动权利,不能因为工作效率而剥夺劳动者上厕所的权利。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厕所虽然是单位提供的,但是劳动者在厕所内,就是属于劳动者个人的私密空间,是不能被人给刺探侵扰的。

本案中,张俊独自在单位的厕所内,此时厕所就属于张俊一个人的私密空间,其他人不论是以什么为借口,都不能刺探张俊在私密空间的活动。

3、《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本案中,单位在偷偷拍了张俊如厕的照片以后,又公布在车间的公共场合,侵害了张俊的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等。

事后,该单位表示,他们是为了防止员工在厕所偷玩游戏或者吸烟才出此下策,张贴在车间也是为了提醒其他员工,不要在厕所浪费时间。

而且他们把这些照片张贴出来,也只贴了一会儿,考虑到影响不太好,后来就把照片全部撤下来了。

虽然单位声称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员工,但是在员工上厕所时偷窥和偷拍照片,这样的违法行为是注定管不好员工的。

对于该公司拍员工如厕照片的行为,你怎么看?(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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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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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5:08

在厕所抽烟应该被开除,所幸没啥大事

午夜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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