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上海市三中院对一起走私贵重金属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吕某森因走私贵重金属

念文谈社会新趣事 2025-01-23 18:49:23

1月22日,上海市三中院对一起走私贵重金属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吕某森因走私贵重金属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同案被告人郑某珊、谢某璇、郑某秋、袁某君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2024年7月20日,吕某森与四名女子(郑某珊、谢某璇、郑某秋、袁某君)企图通过邮轮将12,960.68克黄金粉末携带出境,四名女子每人获得5000港币报酬。然而,在吴淞国际邮轮码头,他们被侦查人员当场抓获。经检测,这些黄金粉末纯度高达99.8%至99.9%,价值181万余元。 关于此事件,从法律角度来看,走私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的对外贸易管制制度,还对国家的经济安全构成潜在威胁。黄金作为贵重金属,其进出口受到严格监管,旨在维护国内黄金市场稳定和保障国家金融安全。若大量黄金被非法走私出境,将导致市场供应失衡、价格波动,影响黄金体系稳定。 根据《海关法》第82条,涉嫌走私但尚不构成犯罪的,海关将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对于专门或多次用于掩护走私的货物、物品及运输工具,将予以没收;藏匿走私货物的特制设备,将责令拆毁或没收。在此案中,吕某森等人不仅走私的黄金被没收,还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得不偿失。 综上所述,走私贵重金属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导致经济损失,还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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