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的特殊性在于:你跑到人家业主家里做生意去了,还想管着人家。 小区属于全
吴国宇的小生活
2025-01-24 15:41:41
物业公司的特殊性在于:你跑到人家业主家里做生意去了,还想管着人家。
小区属于全体业主共同的私人领地。成立小区居委会也好,业委会也好,都可以管理小区公共事务。社区居委会和其他政府部门代表政府,也可以管理小区公共事务。
但是,物业公司只是一个企业,企业是做生意卖产品的,它只能给小区公共事务提供“物业服务”这个产品,赋予它管理职能,是根本错误的,一个企业还可以制造“管理”这种产品去卖?
酒店也是企业,对入住的客人有一定的管理职能 ,毕竟客人进入了酒店的地盘,我的地盘我做主,但是物业公司是进入了业主的地盘,赋予它管理职能就是反客为主了,侵犯了业主的基本权利。
所以,我对小区公共事务管理的主张一直是这样的:小区在社区居委会领导下成立居委会或业委会,来管理小区的公共事务,其中包括物业管理。即使聘请物业公司,物业公司7也只能有服务职责,不能有管理职能。
开发商设立的前期物业服务人员或物业公司,也只能有服务职能,管理权在开发商手里。
物业公司只能叫物业服务公司,不能叫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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