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奔加汽油?真不是故意的?”杭州一女子驾驶200万奔驰大G至加油站,误加了8

你好爆爆呀 2025-01-24 20:01:32

“给大奔加汽油?真不是故意的?”杭州一女子驾驶200万奔驰大G至加油站,误加了804元汽油,导致开500米就趴窝,要更换发动机要七八十万,可是加油站工作人员却说,自己是收银的,加油是失误,赔偿不起! (信源:1818黄金眼 2025-1-18信源链接附于文末,本文为普法文,人名均为化名,请勿对号入座。) 梅姐有一辆奔驰G400d,是2023年花了200万左右买的,才开了3万多公里,那天她开着这辆心爱的座驾前往加油站,打算为爱车加柴油。 然而在加油站内,由于一时的疏忽和沟通不畅,工作人员竟误将汽油加入了这辆本应加柴油的奔驰大G中。 梅姐当时并未察觉这一错误,直到加完油驶离加油站约500米后,车辆突然出现了异常,最终“趴窝”在路上。 结果更让她生气的是加油站的工作人员跟她说,自己就是个收银的,本来就是出来帮忙,大不了工作不干了,赔不起这么多钱。 梅姐一听这话,气不打一处来,自己好端端的车,就因为加油站的一个失误,现在可能要面临高额的维修费用。 她立刻联系了奔驰4S店,得知需要更换发动机,费用高达七八十万。这个数目对于梅姐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打击。她认为,加油站应该为这次失误负责,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 那么从法律上怎么看待这件事? 加油站作为专业的燃油服务提供商,对于不同车型所需燃油类型应有明确的认知和严格的操作流程。 在此次事件中,加油站工作人员因疏忽大意,将汽油错误地加入了本应加柴油的奔驰大G中,直接导致了车辆损坏的严重后果。 因此加油站方面存在明显的过错。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例中,加油站因过错行为导致梅姐的车辆受损,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应包括车辆维修费用、因车辆无法使用而产生的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等直接损失,以及可能因车辆贬值而产生的间接损失。 至于加油站工作人员所称自己只是收银员、赔不起等说辞,并不能成为其免责的理由。 因为工作人员的行为是代表加油站进行的职务行为,其过错应由加油站作为用人单位来承担。 当然加油站内部可以根据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但这并不影响加油站对外承担侵权责任。 你怎么看待这件事? (信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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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游游玩玩

游游玩玩

2
2025-01-25 11:48

轿车用汽油是常态,自己的车用的是柴油,必须跟加油员说清楚,这点驾驶员责任大一些。

你好爆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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