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尔哈赤建立后金以前,建州女真究竟是一种怎么样的社会形态呢?
有人说是奴隶社会,有人说是封建社会,看了《满文老档》,居然发现那是从原始社会末期向奴隶社会过渡的阶段。
“聪睿恭敬汗每日睡眠二三次,不知者以其真眠,实则非眠也。乃在思考,诸贤臣中,应使谁富之?哪一贤臣曾效力甚多而家贫困?谁难与所娶之妻同聚,而又不能另娶,因之忧苦?谁之妻死无力娶而烦闷?役使阿哈、耕牛、乘马、衣服、食谷,悉皆具备者有几,穷苦之人甚多也!寝后即起曰:赐某以妇,给某以阿哈,与某以牛,赏某以马,给某以衣,赐某以谷。”
上面这段引用,暗含三层意思:
第一,建州女真划分贫富的标准,得有阿哈、有耕牛、有乘马、衣服和谷物,否则就是穷人。
第二,阿哈和牛马、衣服谷物的地位一样,属于物品。
第三,对比中原汉人的富人标准,首先得良田千倾,其次是朱门大院和家财万贯。那么,清太祖为啥不提土地的事呢?原因很让人吃惊,当时建州辖区内地广人稀,不缺土地,只要有阿哈、有畜力,土地随便种,收成自然有,就能成为富人。这也侧面说明,建州女真当时土地处于公有的状态。
不仅土地公有,建州女真部落内的山川河流也是公有的。
努尔哈赤制定了详细的兵猎禁令:“兽入围时,勿于围中驰马。若兽向人来,则各立原处射之。若兽出围,则驰马急追,迎头阻拦射之……”
以上,好一幅完整的原始部落狩猎图!
此外,建州女真也实行了采集自由,譬如:人参、松子、野果等,全是上天的恩赐,想怎么采摘就怎么采摘。
如此可以看出,当时的建州部落实行部落内土地公有,家族内财产私有,私有财产包括阿哈,阿哈即奴隶,的确有一派原始社会末期向奴隶社会过渡的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