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女子和男友同居2年多,不慎发生宫外孕,还为此切除右侧输卵管,不料男友不仅不支付医药费,还拍屁股走人,提出了分手。女子告上法庭,要求男友赔偿她的损失9万元,男友:做手术和分手都是因为你生活不检点导致的,我很可能是替罪羊,不赔!法院审理后,认定男子没有过错,但酌情赔偿3万! 陈芊芊疼的直打滚,突如其来的腹痛让她有种生不如死的感觉,男友何晓光赶紧拨打了急救电话。 来到医院一检查,情况不容乐观,陈芊芊是宫外孕、盆腔炎等多种疾病,需要马上手术。经过医生的估算,手术费恐怕得上万元。何晓光不愿支付高昂的手续费,只是支付了379.3元的门诊费,然后让陈芊芊给她父母打去电话。 她和何晓光恋爱同居了两年多,也发生了多次关系,原本不想让父母知道这件事,但如今没有手术费,只能求助于父母。陈芊芊为此也看透了这个男友,关键时刻没有一点担当。 陈芊芊的父亲得知女儿宫外孕住院,恨得牙痒痒,但又无可奈何,只能先交了住院费。 手术很顺利,陈芊芊切除了右侧的输卵管,住院4天一共花费12000多元。 本以为出院后,何晓光会更加疼爱陈芊芊,万万没想到,没过多久,何晓光提出了分手,态度很决绝,让陈芊芊看到了他冷漠无情的一面。 分手后,陈芊芊无法释怀,她觉得遭受的这一切痛苦都是何晓光导致的。何晓光多次和她滚床单,为了追求舒服,何晓光不采取安全措施,这才导致宫外孕,现在输卵管切除了,何晓光竟然提出分手 陈芊芊咽不下这口气,一纸诉状把何晓光告上法庭,要求何晓光赔偿她的损失9万元。陈芊芊还申请司法鉴定,认定她的伤残情况为九级伤残。 面对陈芊芊的控诉,何晓光道出了分手的实情。 原来,何晓光并不是因为陈芊芊做手术才提出分手,而是因为他后来发现陈芊芊的生活不检点,和他处对象的同时,还和其他男子外出饮酒,恋爱期间出轨才是分手的根本原因。 何晓光认为,陈芊芊切除一个输卵管,并不会导致生育功能的丧失,而且住院期间,他一直守在病床前照顾女友,尽到了他应尽的责任。 至于支付医疗费用,他确实没钱,所以只支付了第一天的门诊费,手术费只能求助于陈芊芊的父母来承担。 何晓光也非常气愤,他认为,陈芊芊恋爱期间出轨,到底是不是因为他导致的宫外孕都不一定,他也很可能是个“替罪羊”,这才是他最大的顾虑。 真的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一个认为男友太渣,要求男友赔偿手术和康复的损失,一个认为女友不检点,拒不赔偿。 清官难断家务事,这样的纠纷,法院到底会支持谁呢? 法院认为,到底要不要赔偿,需要看何晓光是否存在过错,他的行为和陈芊芊的伤害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从双方的表述来看,两人恋爱期间多次发生关系,有时候确实不采取安全措施,这是双方同意的行为,属于完全自愿行为,不存在过错,也没有侵权一说。 《民法典》第18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更何况,两人都是成年人,对恋爱期间的行为有一定的认知,为此发生宫外孕,不能简单的用对错来断定,也不能因此判定让何晓光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认为,虽然何晓光没有过错,但陈芊芊确实因此受到损害,一定程度上影响生育能力和身心健康,应该兼顾公平原则。 《民法典》第6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法官计算陈芊芊的损害金额大约在22万左右,虽然主张赔偿9万,但结合公平原则,酌情判定让何晓光赔偿3万元。 信源:潇湘晨报 (人物均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
广东佛山,女子和男友同居2年多,不慎发生宫外孕,还为此切除右侧输卵管,不料男友不
运良说是非
2025-01-27 16: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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