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立法特别重要。整个华北平原地区少古树,这是曾经贫穷的标志,也是历史的警告。国

北京的赵作明啊 2025-01-30 06:57:28

这个立法特别重要。整个华北平原地区少古树,这是曾经贫穷的标志,也是历史的警告。国务院行政法规《古树名木保护条例》(2025年3月15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古树,是指树龄100年以上的树木,不包括人工培育、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商品林中的树木。 本条例所称名木,是指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景观价值或者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第三条 国家保护古树名木,禁止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 第八条 对古树按照下列标准实行分级保护: (一)树龄500年以上的,实行一级保护; (二)树龄300年以上不满500年的,实行二级保护; (三)树龄100年以上不满300年的,实行三级保护。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对城市内树龄300年以上不满500年的古树实行一级保护、树龄100年以上不满300年的古树实行二级保护。 对名木均实行一级保护,不受树龄限制。 第十五条 古树名木原则上实行原地保护,不得移植。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移植古树名木的,建设单位应当提出移植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移植和养护方案,按照涉及古树名木的最高保护等级,经认定该古树名木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一)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古树名木;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实行二级保护、三级保护的古树; (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实行三级保护的古树。 古树名木的生长状况可能危害公众生命安全,采取修剪、支撑等防护措施仍无法消除安全隐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提出相应的移植和养护方案,按照管理权限报有关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 移植古树名木应当就近实施。 古树名木移植,属于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移植费用和移植后5年内的养护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属于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移植费用和移植后5年内的养护费用由有关县级人民政府承担。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采伐、移植古树名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涉及实行一级保护的古树和名木的,处每株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涉及实行二级保护的古树的,处每株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涉及实行三级保护的古树的,处每株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造成古树名木死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0 阅读:16
北京的赵作明啊

北京的赵作明啊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