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时起义部队穿着国民革命军的服装,系红领巾以示区别。
土地革命战争初期,部队没有制式服装。1928年5月,红军在江西宁冈县一座古老的祠堂里,利用极其简陋的工具,
建立起红军第一个被服厂――桃寮被服厂。从此,红军有了自己的制式服装。
1929年红军解放长汀后,红四军前委决定用缴获的布匹赶制4000套军装。
由于恰逢列宁逝世5周年,军服红领章上加缀黑边以示纪念,这是红军首次在一个军的范围内有了统一的服装。
抗日战争时期,红军改编为八路军和新四军,着国民革命军军服,佩戴“八路军”(或“18GA”)、“新四军”(或“N4A”)臂章。
解放战争期间,各战略区军服开始逐渐向土黄色或草绿色统一。1948年12月23日,全军统一佩发“解放帽”,
上缀“八一”红五星金属帽徽。标志符号由臂章改为胸前佩戴“中国人民解放军”白底黑字红边的布胸章。
新中国成立后,实施新样式。为了适应军队发展,1950年1月4日,全军实施新的军服样式,简称50式军服。50式军服按照陆、
海、空三军加以区分,其中帽子为大檐帽,女军人配发裙服。50式军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解放军第一次正式装备的军服,
也是第一次按照级别、军种装备的服装。
1955年,为了配合军衔制的实施,解放军于当年10月1日起,开始在全军范围内配发55式军服。
55式军服结束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单一制式军服的历史,该系列军服按照陆、海、空军依次分为常服、礼服、工作服,
并根据相配套的服装发放常服肩章、礼服肩章和领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