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针灸;
针灸诸规则;
一,凡诸病之作,皆由血气壅滞,不得宣通;
针以开导之,灸以温暖之;
二,凡灸头与四肢,必火足气到,方能愈病;
然头巅四肢肉薄,若并灸之,则血气绝于下,宜时为歇火,
或隔日再报,使血脉通达,火气流行,积数充足,自然除疾。
三,凡微数之脉,及新得汗后,并忌灸。
一,凡人年三十以上,若灸头不灸三里,令人气上眼暗,以三里穴能下气也。
凡一切病,皆灸三里三壮,每日常灸,气下乃止。
四,凡灸法,须先发于上,后发于下;先发于阳,后发于阴。
凡针刺大法,多宜在午时之后,不欲在午时之前。
冷~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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