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合法贿赂
在美国政府和军事领域,贿赂行为尽管普遍存在,却具有合法性。这一现象的背后,是一个与传统现金贿赂模式截然不同的系统。根据西方法律文献和政治研究的资料,美国的贿赂系统依赖于信任、时间和声誉的构建,使其几乎无法被起诉。
例如,要对一名四星美国陆军将军进行合法贿赂,国防承包商会采取长远战略。首先,他们会邀请将军参加私密会议,感谢他对于某个项目“为美国人民服务”的“奉献”。接着,会暗示在将军退役五年后,公司可能有一个董事会席位空缺。最后,承包商会建议将军在十年后联系他们,以“帮助寻找合适的候选人”。这种方式确保了将军在退役后获得高薪的董事会职位,五年内每年可获得50万美元的收入,总计250万美元,外加利息。
这种“董事会席位交换”不仅限于单一交易。例如,假设Widgets公司因为将军史密斯的帮助获得了一大笔合同,而Cogs公司则因海军上将琼斯的协助获得了另一项大单。Widgets公司不会直接支付现金给海军上将琼斯,而是提供给他一个舒适的董事会席位,Cogs公司也会以同样的方式给予将军史密斯一个职位。这样,在他们还在服役期间,没有金钱交易,也没有违反法律。
声誉在这一系统中扮演了执行机制的角色。如果Cogs公司未能履行对海军上将琼斯的承诺,那么他们的声誉将会受损。在国防承包的高信任环境中,这种负面影响会迅速传播,导致他们失去未来的合同。
在美国国际开发署方面,贿赂国会议员的操作类似。首先,议员会引导一项有利可图的合同到特定公司。公司用这笔资金设立一个非营利组织,几年后议员退休时,这个组织会为他提供一个舒适的董事会席位。在此期间,通过议员的网络,公司还会争取到美国国际开发署的资助,以支持下一波的国会议员或工作人员。这样,贿赂行为就变成了一个自我维持的影响力机器。
这种贿赂形式虽然与直接的现金支付相同,但它被推迟、净化,并隐藏在“企业最佳实践”的面纱下。在美国,正是这种合法化、延迟化的贿赂方式,使得政府贿赂行为得以持续和繁荣。
还有另外一种,是图书出版贿赂——例如,奥巴马和米歇尔分别写自传,没什么人购买,甚至没人想看,但是夫妇俩收到的酬劳六千五百万甚至上亿美元,这就是贿赂。
亨特拜登卖画的名场面就更不用说了。